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银私享荟”活动招标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银私享荟”活动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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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银私享荟”活动项目

二、采购编号:/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福建省分行“中银私享荟”活动的师资采购项目,拟采购一家供应商负责活动师资的沟通联系、档期安排和统一付费等事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R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后审、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预审: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由谈判小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谈判及评审。

第二阶段: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商业信誉以及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等方面情况优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备承接本项目的能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作协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本项目类似活动或其他大型活动提供师资服务的经验。(提供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合作协议/合同的一张付款发票)

3.“法律沙龙”师资所在律所的资质要求:

(1)律所应具有丰富的财富管理、保险与家族信托运用、法税、金融业务领域经验,且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为1家及以上国有银行总行、为1家及以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为1家及以上信托公司或保险公司总公司提供过法律咨询或法律沙龙服务经验。(提供相关合同/合作协议复印件,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律所具备1名及以上的律师在资金型家族信托、股权家族信托、不动产类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FGT信托、慈善信托、股权激励信托、特殊需要信托等领域均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有3类及以上创新信托业务案例。(提供案例简介、案例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该律师在律所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类业务别下多个案例仅算作一类)

(3)律所曾在行业评奖中获得以下荣誉和嘉奖三项(含)以上,如入选钱伯斯榜单、The Legal 500《法律500强》、ALB《亚洲法律杂志》榜单;或者获得国务院行政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或其主管的期刊所颁发的财富管理、家族信托相关荣誉奖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律所具备1名及以上的律师作为署名作者出版过有关财富管理、家族信托、税务筹划相关著作3本(含)以上。(提供著作相关复印件【须至少体现著作名称、作者姓名、作者简介等信息】及该律师在律所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律所具备1名及以上的律师具有较强的创新课题与研究能力,近三年承担过金融行业协会课题研究。(提供课题研究的相关证明材料【须至少体现课题名称及人员姓名】及该律师在律所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

R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领取方式:在线领取。

【凡愿意参加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8日(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登录,选择本项目公告界面,即可下载电子采购邀请文件(包括可以下载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我行不另行提供纸质采购邀请文件。电子采购邀请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未办理注册手续并下载电子采购邀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

领 取:领取文件免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内网进行发布。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5月31日09:00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5月31日09: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6号中银大厦8楼财务管理部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591-********

举报邮箱:jwbgsjw_fj@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6号中银大厦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6号中银大厦8楼财务管理部

邮 编:******

联 系 人:严女士

电 话:0591-********

电子函件:fjcgcw_fj@bank-of-china.com

附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银私享荟”活动项目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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