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电气专业耗材自主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电气专业耗材自主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根据《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其“电气专业耗材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电气专业耗材(见附表项目清单) | 3.5 |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单价视为无效报价 | ||
交货期 | 1个月 | |||
质保期 | 1年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时间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8日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藏龙岛校区航海学院。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报名表原件。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藏龙岛校区航海学院。(江夏区中州路100号)
(二)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三)递交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递交响应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递交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递交。且必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
2.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盖公章并进行密封包装提交,未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3.本项目不采用邮递方式。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藏龙岛校区航海学院
(二)时间:2024年5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意向供应商的代表出席仪式。
六、联系事项
采购部门:航海学院电气教研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7-********
地址: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藏龙岛校区(江夏区中州路100号)
七、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23日
标签: 电气专业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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