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涉案财物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2、4包

2024年度涉案财物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2、4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涉案财物服务项目第一、二、四包(二次招标)

二、项目编号:2024-JWHJLZ-F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仓储服务:选取1家具备相关资质的仓储供应商提供冷库储藏及涉案财物装卸、运输等服务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

理货服务:选取1家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为单位提供涉案财物理货服务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

拍卖服务:选取3家具有相关行业资质的拍卖单位负责单位涉案财物拍卖处置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第一包上述装卸货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仓储、人工搬运、装卸、码货、过磅、计量等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第二包上述单价包含但不限于相关的管理费、设备费、水电费、防灾防汛费、各类人工费、机械费、场地费、物料费、餐费、补助、福利、税费、利润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第一包:40万元;第二包:8万元;第四包:详见商务技术要求。

3.本项目第一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第二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第四包确定3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执行各自报价。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报价供应商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注册,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已通过供应商注册的证明文件【提供军队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通过的截图】。

注意:供应商参加我部实施的采购项目,必须实现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

第一包:投标人具备普通货物的仓储资质和能力,投标人若为自有仓库须提供场地产权归属证明,若非自有场地须提供仓库产权归属证明租赁协议;

第二包:供应商营业执照(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需有理货等相关经营范围或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理货业绩(提供理货业绩合同);

第四包:具备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能够在互联网平台上组织拍卖(提供拍卖服务项目委托合同、互联网平台拍卖公告、拍卖成交确认书);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5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6月14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33号中泰信大厦801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6月14日0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33号中泰信大厦801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女士、张婷

办公电话:0532-********

移动电话:156*****830185*****077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33号中泰信大厦801室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干事

办公电话:0532-********

,青岛市,市北区,青岛,053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涉案财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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