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康复辅具展示与体验中心项目装修改造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CGY-2024-044)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康复辅具展示与体验中心项目装修改造设计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万元,招标人为宜昌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点军区五龙大道15号。拟对现状建筑一层、二层进
行装修改造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具体面积以采购人最终确认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康复辅具展示与体验中心项目装修改造设计:
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康复辅具展示与体验中心项目装修改造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
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
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
(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
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带人社部门电子章的参保单
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其分公司。):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4日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0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胜利四路8号703室)。3、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文件规定
获取时间内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第二代身份
证原件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胜利四路8号6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贵任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胜利四路8号6
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YCGHY-2024-044
2、项目名称:康复辅具展示与体验中心项目装修改造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点军区五龙大道15号。拟对现状建筑一层、二层
进行装修改造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具体面积以采购人最终确认为准。(详见第三章采
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20日
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到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ccg即.gov.c)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
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
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
(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
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带人社部门电子章的参保单
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其分公司。)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胜利四路8号703室)
3、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文件规定获取时间内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格式自拟)、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6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胜利四路8号6楼会
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6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胜利四路8号6楼会
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
定地点参与磋商并签到。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
将拒收。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五龙大道15号
联系人:王新玲
的
话:1800860678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胜利四路8号
联系人:刘星
电
话:0717-621816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
子居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伏理机构:
(盖章)
205021u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