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评估项目(项目编号:QDHJH2016-074)的询问函回复
关于车辆评估项目(项目编号:QDHJH2016-074)的询问函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车辆评估项目(项目编号:QDHJH2016-074)询问函已收悉,相关情况已报招标人,现作如下回复:
问题:我所正在变更法人,故此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的法人不一致,审批机关也没有回执证明材料,这样会不会视我们的投标不合格,予以取消投标资格呢?
回复:严格执行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真实、有效、完整的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的法人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审批机关出具回执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单位在收到本函后,请签字盖章确认收悉(开标时将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方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胶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盖章)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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