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38号路文明大道-TX35号路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TX38号路文明大道-TX35号路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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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38 号路(文明大道-TX35 号路)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KZB-2024-05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
一、招标条件
本 TX38 号路(文明大道-TX35 号路)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6 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市龙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6.6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TX38 号路(文明大道-TX35 号路)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TX38 号路(文明大道-TX35 号路)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供
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
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
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2.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供应商
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
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3.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
任意 1 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且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省辖市的项目上任职,其他情形
执行(豫建建【2012】35 号)第十七条规定;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
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24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30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300 元/份,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北 500 米路
东速 8 酒店对面写字楼四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北 500 米路
东速 8 酒店对面写字楼四层)
七、其他
河南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市龙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 TX38 号路
(文明大道-TX35 号路)工程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
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TX38 号路(文明大道-TX35 号路)工程监理
二、采购项目编号:BKZB-2024-05001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6.6 万元
四、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概况:TX38 号路(文明大道-TX35 号路),长 284.5 米,宽 20 米,项目总投资 369.15
万元。
2.建设地点:TX38 号路(文明大道-TX35 号路)。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6.6 万元。
5.采购范围: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6.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7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8.安全监控目标:无安全事故。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
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
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2.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供应商
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
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3.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
任意 1 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且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省辖市的项目上任职,其他情形
执行(豫建建【2012】35 号)第十七条规定;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
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均需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
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询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
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六、获取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05 月 24 日至 2024 年 05 月 30 日,
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
南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北 500 米路东速 8 酒店对面写
字楼四层)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 300 元/份,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3.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3.1 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
3.2 资质证书原件;
3.3 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非单位
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
的任意 1 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原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本单位
为其缴纳的任意 1 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注:报名时拟派项目总监需到场,以上所有报名涉及到的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
件一份留存,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
为资格认定。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6 月 03 日上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北 500 米路
东速 8 酒店对面写字楼四层)。
八、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6 月 03 日上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北 500 米路
东速 8 酒店对面写字楼四层)。
九、政府采购落实政策
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
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 号和安财购〔2017〕7 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
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
的融资服务内容。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
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阳市龙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阳市龙安区祥云街与钢三路交叉口
联系人:商先生
联系电话:0372-502287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东工路中南段路东电石厂四楼
联系人:朱小娟
联系方式:1367304515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阳市龙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龙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安阳市龙安区祥云街与钢三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商先生
电 话:0372-502287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东工路中南段路东电石厂四楼
联 系 人: 朱小娟
电 话: 13673045154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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