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申报指南
邳州市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申报指南
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农〔2023〕61号、苏农计〔2023〕28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南四湖区域和国省考断面沿线小麦秸秆离田收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办传〔2024〕15号)等文件要求,全面做好邳州市2024年秸秆离田收储利用工作,积极探索秸秆收、储、运、用全环节综合利用模式,培育秸秆离田收储利用市场化运营机制,促进我市农业可持续发展,特发布此申报指南。
一、项目支持原则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资金,是指省财政安排用于支持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等“五化”利用,以及秸秆离田收储体系建设等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的专项资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程序规范、扶优扶强、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竞争立项”的原则。
二、项目支持内容
由镇(街道)根据当年秸秆离田收储利用重点工作安排和计划制定方案,申报项目资金支持原则上不超过4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秸秆离田收储利用能力提升建设,扶持拖拉机、叉车、搂草机、打捆机、抓草机等以及各类秸秆综合利用设备的购置、存储场房的建设。同时根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际需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但项目资金不得用于秸秆还田及离田作业补贴,不得重复补助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
三、项目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邳州市区域内从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及农业公司,重点支持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的示范性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内容符合我市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方向,对秸秆禁烧和资源化利用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2.项目申报单位管理规范,纳税信用良好,财务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良好,自筹资金已经落实,符合国家环保、国土等有关要求和规定,无不良记录;
3.项目申报应加工利用邳州市区域内产生的农作物秸秆。
4.项目申报主体不得在同一年度内重复享受同类型项目补贴。
(三)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应提供纸质文件一式三份以及电子文档(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装订)。
项目申报需提供以下完整资料:
1.申报材料目录。
2.《邳州市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请表》
3.《邳州市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基本情况表》4.《邳州市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承诺表》
5.企业基本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复印件、收储场地照片(人、场地全景合照)、项目用地相关证明、环评、镇级部门出具的无环境问题投诉证明等相关资料。
四、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实行属地管理,逐级上报。项目申报单位向所在镇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及相关材料。
2.项目所在镇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材料负初审责任,初审合格后签署推荐意见。
3.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结果报局党委会研究,择优选择实施主体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对通过的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实施内容在邳州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由邳州市农业农村局、邳州市财政局联合对项目进行批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应按照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和初审,为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遴选、评审、验收等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审核,委托第三方负责项目验收,市财政局根据验收结果拨付项目资金。
(三)及时报送材料。项目申报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应于2024年5月29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如实提供,对于弄虚作假、材料不全、逾期申报的情形不予受理。
(四)严格监管追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将全额追回补贴资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申报财政补贴项目。同时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联系电 话:0516-********
附:相关申报附件3个
2024年5月23日
附件1
邳州市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请表
项目申报单位 |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 | ||||
项目实施地点、内容及覆盖范围 | 实施地点 | ||||
实施内容 | |||||
秸秆项目利用 方向 | |||||
项目建设性质 | 项目设计产能 | 吨/年 | |||
村委会意见 (签字 、盖章) | |||||
镇、街道意见 (签字、盖章) |
注:1.提交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建设用地证明等通知规定事项。
2.项目建设内容:建设秸秆存储厂房及设施设备购买,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等。
3.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扩建、改建等。
附件2
项目申报单位全称 | (盖章) | 法人 代表 | ||||
注册地址 | 固定资产 | |||||
成立时间 | 经营范围 | |||||
联 系 人 | 电 话 |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点 | ||||||
秸秆利用量(万吨) | 秸秆收购方式 | |||||
秸秆种类 及产地 | ||||||
秸秆利用方式(五化、具体产品) | ||||||
该单位上述情况属实,项目初审合格,特此确认。 镇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
邳州市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基本情况表
附件3
邳州市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承诺表
项目申报 单位名称 | (盖章) |
项目名称 | |
我单位郑重承诺: 我单位此次报送的邳州市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无误,并愿意承担因材料不实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标签: 农作物秸秆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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