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石河子市蘑引渠(东二路-S115)沿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第八师石河子市蘑引渠(东二路-S115)沿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E660*****022*****)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师发改投资发 [2024] 233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 招标人为
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八师石河子市
3.工程规模:(1)道路工程:透水混凝土路面 2605 平方米,宽 1.5 米至 1.8 米;沥青混凝土路面(AC-13C)1039 平方米,宽度 3 米;场地铺装面积 856 平方米,及附属设施。 (2)园林工程:绿化种植面积
***** 平方米;新建浆砌卵石跌水 260 米;清除两岸部分路段垃圾 6000 立方米;拆除现有围墙 1500 米;新建围墙 960 米;彩绘围墙、管道美化及发光字 860 米;渠底回填石头 4600 立方米,及附属设施。 (3)电气工程:新增 50KVA、30KVA箱变各一台;高压电缆 350 米;低压电缆 3600米。 (4)建筑工程:新建公厕建筑面积 86. 13 平方米,新建泵房 28 平方米,及附属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第八师石河子市蘑引渠(东二路-S115)沿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 根据建设方项目方案和投资,对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进度和造价等全面负总责,为交钥匙工程。负责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工作,配合项目业主完成部门协调、项目审计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 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竣工图的绘制和审核,预留设计费5%作为考核金额; 2、施工范围包括:第八师石河子市蘑引渠(东二路-S115)沿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范围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按照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整套工程竣工资料及电子版工程档案); 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396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或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专业职称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5)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有类似业绩1项,证明文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的项目业绩, 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果为联合体, 则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满足上述条件即可。(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2021年至2023年,如2023年尚未完成,则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财务要求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6.信誉要求:(1)信誉良好,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 7.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建筑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5月23日 20时00分至 2024年05月29日 00时00分
2.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5月23日 20:00:00 时至 2024 年05月29日00:00:00时(北京时间),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第八师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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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
地 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开发区党政服务中心西附楼 *****室 | | 地 址: | 新疆石河子市57小区左岸阳光1栋4单元8楼 |
联 系 人: | 池子程 | | 联 系 人: | 李艳辉、王俊龙 |
电 话: | | |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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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