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7316蓝星化工地块经济适用住房招标公告

鼓楼区7316蓝星化工地块经济适用住房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预审)

标段编号: ANJ150072-03SG
南京龙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鼓楼区7316蓝星化工地块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4]18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1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鼓楼区7316蓝星化工地块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幕府山街道,东至文景花园,南至南京军区联勤部,西至安怀村路,北至绿苑小区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6、工期要求:63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7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机电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总建筑面积约28623.3平方米,其中1#住宅楼建筑面积约28056.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22112.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944.13平方米、建筑层数12层(地上11层、地下1层),2#社区办公楼建筑面积约566.6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本次招标为该项目土方开挖(不含渣土外运,渣土外运另行招标,须负责装车)、土建、给排水、电气、消防、智能化、室外绿化、围墙及附属零星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且包括施工图纸所列的的全部工作内容)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8623.3 m2;建筑物层数:12 层;其中地上层数:11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37.45 m;其中地下室面积:5944.13 m2;造价:70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28056.7 m2;幢数:2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园林绿化面积:1163.77 m2;造价:50 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无。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可选合格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1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7000万元及以上且单体建筑面积在28000平方米及以上同时地下室建筑面积在57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认定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为准。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1年06月01日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7000万元及以上单体建筑面积在28000平方米及以上同时地下室建筑面积在57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认定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为准。


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合格制
1、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可选条件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个,将调整原设定的可选条件,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少于9个为止。
3、招标人调整可选条件直至可选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仍不足9个的,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五: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Q2 取值一般均应≥30%;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50%—70%(抽取数值为 50%、55%、60%、65%、70%),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5分,每降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2)本次资格预审时所涉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证书、业绩等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3)如投标人资质证书还未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换取新证书,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也可,但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400万元;
(4)如投标人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数据不完整,则需在资格预审截止日前自行前往交易中心完善数据内容,否则将不予认可;
(5)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均采取电子网络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资格预审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上传至“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
(6)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以招标澄清或答疑形式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7)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保函、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的形式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以银行保函、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的形式向中标人提供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8)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人公告结束后5天内以转账支票或本票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金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9)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6月24日11时26分到 2016年7月1日11时26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龙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49号千峰彩翠大厦901座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17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继卫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njytgc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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