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废止《拉萨市关于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实施方案》《拉萨市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查处暂行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废止《拉萨市关于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实施方案》《拉萨市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查处暂行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室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拉萨市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拉萨市关于推进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拉萨市关于严禁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规定,《拉萨市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1年3月31日印发的《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室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关于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实施方案〉〈拉萨市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查处暂行办法〉的通知》(拉委办法〔2021〕17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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