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自治区应急管理网络及密码安全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自治区应急管理网络及密码安全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自治区应急管理网络及密码安全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2024-078

项目名称: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自治区应急管理网络及密码安全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自治区应急管理网络及密码安全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预警指挥、航空应急等3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应急函〔2023〕140号)、《应急管理部科技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地方应急管理信息化2024年任务书的通知》(应急科信办〔2024〕2号)等相关要求,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形成安全可靠、态势感知的应急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要求建设安全防护系统、密码应用系统,并有效开展等保和密码测评工作,建设全区统一的网络安全数据汇聚系统、覆盖自治区、(州、市)、县(市、区) 应急指挥信息网的违规外联检测与管控,统筹规划统一的跨网安全接入与数据安全交换系统,能够与现有安全设备统一管理,具备安全事件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溯源追踪等能力,向部级平台实时汇聚报送全区安全事件和相关安全数据,自治区应急管理部门汇聚地(州、 市)、县(市、区)流量安全监测数据达到 100%,全区网络违规连接事件发现率达到 85%以上。本项目软硬件的选型原则上选择先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信息产品,保障通信与信息设备安全可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2027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 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需咨询,请联系对应CA公司服务热线。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所有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湖州路1799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准葛尔路299号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991-*******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应急能力 应急管理 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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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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