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兵科院新材料研究院理化实验室搬迁项目装修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宁波高新区兵科院新材料研究院理化实验室搬迁项目装修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宁波高新区兵科院新材料研究院理化实验室搬迁项目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波高新区兵科院新材料研究院理化实验室搬迁项目装修工程已由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项目批准文号:甬高新经〔2024〕70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招标人为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委托代理机构为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为科研、理化检测、技术服务、人才培训并与宁波市经济技术合作。建设规模为迁建6111平方米,其中一层需要做设备基础,主要用于力学检测、化学检测、工业CT检测等。三层需要进行装饰装修,主要用于理化检测、办公、接待等使用。其中设备均为原有设备利用搬迁。建设地点:宁波市高新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地基基础施工、装修施工承包及保修服务(招标范围具体详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说明)。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3施工总工期:10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高新区兵科院新材料研究院理化实验室搬迁项目装修工程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凌云路199号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148号宇泓大厦805室 
联 系 人:梁锦锋 
联系电话:137*****323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

标签: 理化实验室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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