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财政大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有效捍卫四川蓝

四川财政大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有效捍卫四川蓝

四川省财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主动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财政投入力度,创新机制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为捍卫“四川蓝”提供坚强资金保障。

一是支持打好蓝天保卫战。2023年,省级财政统筹投入资金10亿元,支持各地推进臭氧和细颗粒物污染协同治理,开展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能源及交通结构优化、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大气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等六大专项整治行动。甘孜州、阿坝州因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明显,获得国务院2021年、2022年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督察激励,分别获得中央奖励资金3000万元。

二是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研究出台《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川财资环〔2023〕19号),确定了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节能降碳增效和资源节约利用、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推动绿色低碳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巩固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建设等8个支持重点,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天府新区直管区、丹巴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三是构建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考核奖惩机制。省级财政每年安排大气生态环境质量激励考核资金2亿元,专项用于省政府对市(州)人民政府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激励。该项机制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治气”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四是支持全省环保系统监测能力提升。2023年,省级财政安排环境监测系统能力建设资金8.9亿元,用于环保系统现场执法装备配置、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环境空气质量感知能力现代化建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控分析”重点实验室标准化建设等,通过近年来财政持续增加投入,全省省级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全面达到国家要求标准,市县能力建设稳步增强。截至2023年底,21个市(州)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站全部建成,为准确监测PM10、PM2.5提供了支撑和依据。

五是支持增加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落实好清洁能源发展财政支持政策,持续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推动绿色低碳开采和清洁高效深度利用。2023年,安排奖补资金23.7亿元,积极推进太阳能、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支持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加大开采利用力度,持续减少对传统化石燃料的依赖,降低温室气体排放。2023年,我省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量超过190亿立方米,产量实现连年增产,为完成“双碳”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标签: 大气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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