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院区土地证办理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院区土地证办理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院区土地证办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DL-2024-*****

项目名称:院区土地证办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采购包2: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规划选址论证报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土地测绘)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3年度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3年度5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的承诺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合法有效。

(8)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会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系统查询,供应商可不提供。对信用查询结果不符合的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纸质方式留存)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土地测绘)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3年度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3年度5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的承诺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证书合法有效。

(8)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会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系统查询,供应商可不提供。对信用查询结果不符合的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纸质方式留存)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至 2024年05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6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如有最新颁发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310和210国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2901号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琛

电话:186*****917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3日


标签: 区土地证办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