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蓝途汽车有限公司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第二次公示)

江西蓝途汽车有限公司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向公众公告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对于本项目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江西蓝途汽车有限公司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江西省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51′54″、北纬28°23′38″)。
(4)总占地面积:面积182664.84m2(274亩)
(5)建设单位:江西蓝途汽车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江西蓝途汽车有限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模具的开发、制造、销售及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的公司,拟在江西省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新征土地274亩,投资220515万元人民币,新建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汽车发动机缸体、缸盖和曲轴三种零件,其主要工艺过程为缸体、缸盖的铸造成型及加工,曲轴加工。厂区设铸造车间、机加车间、工具机修车间、质量保证部和产品工程部以及生产生活配套工程,新增主要生产工艺设备598台套,形成年产45万台套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公司员工780人,采用三班工作制,每年工作250天。
二、项目产污环节
根据初步工程分析,本项目的主要产污环节如下:
1、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①熔化废气,②铸造废气,③抛光废气,④砂处理废气,以及无组织排放废气。
2、废水:主要是全厂产生的污水主要是含脱模剂废水、清洗废水、乳化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抛丸机、空压机、各类泵、冷却塔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熔铝炉渣、废砂、粉尘、金属碎屑、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含油废水污泥以及废矿物油以及生活垃圾等。
三、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有组织废气:①熔化工序产生的烟尘经“旋风除尘 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②砂处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 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的粉尘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③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 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的粉尘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④铸造废气经收集后在排气管内设置滤棉截留油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其中铸造一车间、铸造二车间、机加工一车间、机加工二车间、机加工三车间以车间边界为起始的卫生防护距离均为100米。根据本项目车间与敏感目标最近距离示意图,距项目最近的居民点为山头村,到机加工车间的最近距离为187米,到铸造车间的最近距离为218米,均大于100米,因此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含脱模剂废水、清洗废水、乳化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破乳 气浮 水解 好氧)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经开区区污水管网,排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后排至信江。
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
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源强控制、消声、隔音、减振等治理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具体措施如下:
①通过设备减震、厂房墙面布置吸声材料、空压机出入封口加消声器、风机安装隔声罩等。
②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③合理布局,使噪声较大的设备位于远离敏感点的位置。
④选用低噪声设备。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熔铝炉渣、废砂、粉尘、金属碎屑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含油废水污泥(HW08)以及废矿物油(HW08)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通过上述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再利用或处理处置,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企业在落实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选择合理,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工程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装备和工艺,对污染源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污染治理措施先进、合理、可靠,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考核指标的要求。工程建成投产后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工程建设对水环境影响、噪声环境影响较小。工程建设做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与目的:
根据具体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以及项目所在的自然、社会概况以及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针对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建设带来的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从而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六、联系方式如下:
评价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联系人:韩福斌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5@qq.com
建设单位:江西蓝途汽车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黄文伟
联系电话:158*****588
电子信箱:hwww88@163.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的意见主要包括:对本项目建设的支持情况、对项目选址的意见、沿线居民对拟建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影响的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议及其它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欢迎各社会团体或个人通过以上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以便跟进,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2015年12月30日。
特此公告!

江西蓝途汽车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5年12月17日

标签: 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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