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平谷区优质型煤节能炉具替换项目配送及安装企业入围招标公告
2016年平谷区优质型煤节能炉具替换项目配送及安装企业入围招标公告
日期:2016-06-24
项目名称:2016年平谷区优质型煤节能炉具替换项目配送及安装企业入围
项目编号:XJNLJ-2016-FW12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平谷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
招标联系人:徐国利
招标人联系方式:***-********
代理单位名称:北京信通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平谷南街38号
代理单位联系方式:于海静、王小千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资金来源:市、区两级政府补贴资金共计5600万元
采购内容及数量:节能炉具配送及安装企业入围项目包括计划为北京市平谷区全区居民配送4万套节能炉具,拟招10家供货企业。此项目不保证在入围期间全部承担节能炉具采购及安装等工作内容。
一、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企业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近三年内未有违法记录和严重的用户投诉;产品、工程未发生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二)投标企业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合法经营三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含三证合一)齐全,且年检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民用锅炉的生产、销售等内容;
(三)投标企业必须是炉具的实体生产、制造企业;
(四) 投标企业认证
生产企业具有ISO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
(五)投标企业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锅炉);
(六)投标企业规模和能力;
1.投标企业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上;
2.投标企业具有独立的炉具生产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不包括库房和产品测试间)。
3.投标企业生产设备齐全、工艺完整,具备组装焊接、试验检验的能力;
(七)投标企业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已经举报、确认、查实,一律视为废标处理。
二、产品技术要求
1.投标企业产品应符合《民用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GB16154)、《民用燃煤取暖炉安全要求》(DB11/587)等标准。
2.投标企业产品必须符合平谷区政府推广的优质煤燃烧要求。
3.投标企业(含外地企业)应有具有资质的北京市检验机构出具的炉具型式检验合格报告,同时满足下列相关技术要求。
(1)投标企业产品热效率η≥70%。
(2)投标企业产品应标明:“安装时墙体通孔安装管道后应将墙体和管道之间的缝隙密封,防止煤气倒灌”等必要的警示说明。
(3)投标企业产品铭牌上应注明本投标企业售后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
(4)投标企业产品应注明“符合北京市农村地区优质燃煤替代工作无烟煤炉具指导要求”。
4.对投标企业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北京标准的燃煤炉具,第一次对企业约谈、告诫,第二次依法取消其销售资格。
三、投标企业信誉及服务保障要求
(一)投标企业近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严重的用户投诉;产品、工程未发生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二)投标企业应承诺对其所安装供应产品免费保修3年以上,维修服务10年以上。
(三)投标企业应设有24小时专用售后服务电话,应在平谷区设立售后服务点,具备全平谷区4小时内随时上门的服务体系和相应保障能力;
(四)不接受“新成立、刚转产、小规模”的企业及“未定型、无推广、近年还未正式进入市场”的产品(创新技术产品进行试点的除外)。不接受有不良诚信记录、违法经营、社会不良影响和产品质量出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和产品;
(五)投标企业产品应在醒目位置注明售后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
(六)节能炉具采暖设备生产企业安装单位必须具有一支合格的专业安装队伍,且在岗专业安装人员总数量能够满足中标数量安装时间要求;
四、投标报名及携带资料
潜在投标企业可于2016年06月24日至2016年 0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携带相关资料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北京市平谷区平谷南街38号。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锅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2016年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七)节能炉具采暖企业ISO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八)社保登记证、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三个月内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九)投标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企业公章);
(十)生产基地场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租赁协议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十一)投标企业必须在平谷区域内设有服务网点,需提供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领取文件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06月29日至2016年07月0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平谷区平谷南街38号,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同报名地点(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时不售,投标企业购买招标文件时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1日08时30分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平谷区平谷南街38号二层开标室。
七、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财政网: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注:本项目由北京市平谷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对本次招标的所有企业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安装质量及效率、客户满意度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作为下一年度该项目的招标依据;如出现任何违法违规及严重质量问题,产生不良影响,造成较大范围投诉的企业,五年内不得参与平谷区“节能炉具”采购招标项目。
北京市平谷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06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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