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谷(国际)外校二期设备招标公告
光谷(国际)外校二期设备招标公告
武汉光谷(国际)外校二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审核表(2016-157号)要求,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光谷教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武汉光谷(国际)外校二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QSDZB-DX*******
二、项目名称:武汉光谷(国际)外校二期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1(学生家具):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 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省级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有钢木校具);
4. 所投产品须提供市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环保课桌椅》检验报告(检测内容至少包含翘曲度、平整度、耐划痕、耐腐蚀、力学性能、甲醛释放量)和《环保板材》甲醛释放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5. 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所投产品必须取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6. 投标人须在本地设立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可提供长期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办公地点、负责人姓名及本地居住证、联系电话);
7.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8.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9. 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教学家具及用品):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
3. 投标人须出具所投产品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环保认证(CQC)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4. 投标人须出具所投产品2015年至今省级及以上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设备柜、置物柜、影视椅、监控操作台、烹饪台)检验报告及原材料(实木、胶粘剂)检验报告;
5. 所标产品制造商须是第十七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所列企业;
6. 所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如节能产品、环保产品、进口产品等管理规定);
7.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8. 投标人在送达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供规格、材质及样式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柜样品一件;
9. 检验方式:货物生产采取分次检验方式及产品质量环保需通过武汉市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测试;
10. 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空调):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承诺函;
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纳税证明和2014、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4.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用户反馈意见);
5. 投标人须在本地设立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可提供长期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办公地点、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6.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7. 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4(教学及会务智能化设备):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互动触摸显示屏、LED全彩高清显示屏、视听室音视频与智能设备、会议室音视频与智能设备、电脑、3D打印设备、录音工作站及电影梦工厂的高清切换系统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与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3. 投标人须自行对LED全彩高清显示系统、视听室音视频及智能控制系统、会议室音视频及智能控制系统、3D创新教室、录音棚与电影梦工厂及演播系统进行实地勘测,并绘制简要施工图(踏勘现场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并不得使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蒙受损失);
4. 投标人须在本地设立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可提供长期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办公地点、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5. 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5(智慧无线校园):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主要无线网络产品(无线AP与交换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与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3. 所投无线产品制造商必须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投标人须在本地设立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可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办公地点、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5. 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从 2016 年 6月 24 日起至2016 年 7 月 1 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95号海山金谷附楼3楼)领取招标文件。
2.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条款的证明材料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7 月 15 日上午 09:30 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开标室(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高新大道与光谷四路交叉处)。
七、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6 年 7 月 15 日上午 09:3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开标室(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高新大道与光谷四路交叉处)。
九、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光谷教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正 电 话:***-********
代理机构: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保平 电 话:***-********
监督机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盛冬燕 电 话:***-********
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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