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年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集中招标
塔里木油田年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集中招标
招标编号:ZY24-XJH12-FK013-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有关规定》,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和油田公司2024年QHSE重点工作安排,塔里木油田公司对泽普采油气管理区、塔西南天然气处理总厂、轮南采油气管理区、哈得采油气管理区、克拉采油气管理区、博大采油气管理区、迪那采油气管理区、英买采油气管理区、东河采油气管理区和油气运销事业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其中:
①自愿清洁生产审核评估(2024年)单位(6家):哈得采油气管理区、泽普采油气管理区、塔西南天然气处理总厂、轮南采油气管理区、迪那采油气管理区和油气运销事业部。
②强制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2024-2026年)单位(4家):博大采油气管理区、克拉采油气管理区、东河采油气管理区、英买采油气管理区。
2.2 招标范围
对塔里木油田公司泽普采油气管理区、塔西南天然气处理总厂、轮南采油气管理区、哈得采油气管理区、克拉采油气管理区、博大采油气管理区、迪那采油气管理区、英买采油气管理区、东河采油气管理区和油气运销事业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并通过地方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审查。主要包括:
2.2.1清洁生产审核评估(2024年,自愿+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单位)。
①编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并向地区生态环境局提交评估申请及相关材料。
②按照专家和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组织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并将修改后的审核报告报地区生态环境局。
③地区生态环境局将评估结果及技术审查意见书面反馈给油田。
2.2.2清洁生产审核验收(2025-2026年,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单位)。
①油田实施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确定的各项方案后,配合油田开展验收工作,编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向地区生态环境局提出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②按照专家和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组织对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将修改后的验收报告报地区生态环境局。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4 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克州地区、喀什地区等塔里木油田矿权范围内区块。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中标2个标段,其中:
2.5.1 标段一:对哈得采油气管理区、克拉采油气管理区、博大采油气管理区、迪那采油气管理区、英买采油气管理区、东河采油气管理区6家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并通过地方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审查。
2.5.2 标段二:对泽普采油气管理区、塔西南天然气处理总厂、轮南采油气管理区、油气运销事业部4家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并通过地方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3.2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环境保护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职称(或同等资格),从事过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损害鉴定、生态调查或生态修复等相关工作(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工作简历等,以及2023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持有清洁生产审核师证书,并从事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累计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
拟派的其他项目成员不少于9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累计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至少2人持有清洁生产审核师证书;以上工作年限根据有人员名单的清洁生产审核合同签订时间或清洁审核报告时间或清洁生产审核师证书时间确定。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学历证明、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材料加盖社保局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清洁生产审核证书复印件。
3.4 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项目。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字盖章页);(2)提供合同对应的结算材料或发票扫描件。
3.5 QHSE要求:(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4)承诺:中标后实施项目时,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集团公司和油田公司关于环保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要求,不出现任何环保事故事件,同时做到工完料尽场清。如有违反,我单位愿承担任何法律后果及塔里木油田公司对我单位的任何处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提供查询截图)。(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3)投标人未处于被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状态(因违法、违约、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被取消(或暂停)项目相应市场准入或列入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5)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 公平竞争承诺: 投标人不存在、不涉及黑恶势力,承诺公平竞争。(提供承诺,未提供承诺书或承诺内容有实质性改动将被废标;承诺书签字、盖章具备其一有效)。
3.8 知识产权要求:
投标人应当合法拥有或行使对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招标人不承担责任,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对此进行书面承诺。
资料提供形式:投标人按照知识产权要求作出承诺。
3.9 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5)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6)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7)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8)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9)承包商安全生产记分满9分的,自黄牌警示之日起未满一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安全生产记分满12分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10)承包商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被取消准入资格、纳入黑名单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前,投标无效。
(11)承包商队伍安全生产记分满6分或9分,或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处于停工整顿期间,或停工整顿期满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12)投标人被国家机关、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或投标资格。
(13)投标人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4)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2023年)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16)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5月24日19:00:00起至2024年5月29日23:59:59。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标段)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购买:
4.4.1投标报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
初次在“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生效),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4.4.2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找到拟投标的项目完成在线缴费(具体操作,详见帮助文档《投标商操作手册》)后,在“电子招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3支付:电子招投标平台支持通过绑定的钱包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前请核实钱包余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的余额(电子钱包与基本账户绑定,可实现资金在电子钱包与基本账户之间相互转账)。
4.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电子平台,进入“主控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打印,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基本信息预留的电子邮箱中。
(1)发票联系人:付女士,电话:0996-*******。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0996-*******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10时。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大小: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不超过40M。
5.4.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业务管理平台”提交投标保证金。
5.5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八、其他
8.1 电子招标平台操作:
8.1.1注册登录:(潜在)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8.1.2 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8.1.3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8.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8.2.1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8.2.2一般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技术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996-*******;QQ账号**********
8.3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按照累计费率计算),在收到缴款通知之日3日内完成招标服务费缴纳后,招标机构方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吐哈分部
地 址:新疆哈密石油基地招标中心(井控培训中心院内)
联 系 人:邓戈
电 话:090*****102
邮 箱:denggwzb@cnp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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