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温州市农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年度市农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补修培训的通知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温州市农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年度市农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补修培训的通知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 2024 年度温州市农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2021-2023 年度市农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补修)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4-05-24 09:37 字号:[ ]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委会综合事务管理局,市有关单位:

为加强现代“新农人”培育,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技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助力乡村振兴。现就开展 2024 年度温州市农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 2021-2023 年度市农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补修)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从事农艺、园艺、畜牧、兽医、饲料及畜产品、植保、土肥、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业教育培训、农村能源、农业机械化、水产(渔业)、农业环境工程、农业信息管理等领域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二、科目及学时要求

根据规定,农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度应达 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 18 学时。

一般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由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登陆温州继续教育网(http://www.wzjxjy.cn),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相应的一般公需科目培训课程进行学习并预约参加考试。

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由温州市农业农村局举办,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承办。

其中,专业科目学时认定按《浙江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农人发〔2019〕7 号)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也可将其他继续教育情况如实上传到温州继续教育网“学时登记服务管理系统”进行认定,登记相应学时。

三、行业公需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有关要求

1.培训方式:选修不低于 72 学时的线上课程。

2.培训及报名时间:

2021-2023 年度(补修)培训班: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4年 5 月 31 日,培训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6 月 11 日。

2024 年度培训班:报名时间 2024 年 6 月 3 日至 6 月 7日,培训时间:2024 年 6 月 4 日-6 月 28 日。

3.报名方法

2021-2023 年度(补修)培训班扫(附件 1)二维码进入钉钉培训群,以真实姓名入钉钉群后,上传(附件 3)报名回执。补修培训班按相关规定收取一定培训费,缴费流程和线上平台报名选课流程参照该钉钉群通知。【扫码入群 > 上传报名回执 > 缴费 > 线上平台报名选课】

2024 年度培训班扫(附件 2)二维码进入钉钉培训群,以真实姓名入钉钉群后,上传(附件 3)报名回执。当年度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线上平台报名选课流程参照该钉钉群通知。【扫码入群 > 上传报名回执 > 线上平台报名选课】

4.报名确认

2021-2023 年度(补修)培训班按成功缴费和完成线上平台报名选课的名单为准,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缴费及线上平台报名选课的人员视作未报名。

2024 年度培训班按完成线上平台报名选课的名单为准,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线上平台报名选课的人员视作未报名。

5.培训联系电话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577-********

四、其他要求

继续教育学时已作为职称晋升申报的必备条件,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及有关单位务必重视,做好通知和组织工作。

附件:1.2021-2023 年度温州市农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补修)培训班钉钉培训群二维码

2.2024 年度温州市农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钉钉培训群二维码

3.培训回执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 年 5 月 23 日


温农发〔2024〕32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温州市农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2021-2023年度市农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补修)培训的通知.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 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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