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大宗食品招标公告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招标公告

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GJYZC-2016-18

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教育局2016秋-2017春学年度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中国·四川

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印制

二〇一六年六月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7

第四章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的资格及其他要求............. 33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1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31

第七章 评标办法.................................... 35

第八章 剑阁县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范本)........... 41

剑阁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意见书 …………………………… 45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剑阁县教育局的委托,拟对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教育局2016秋-2017春学年度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GJYZC-2016-18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教育局2016秋-2017春学年度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各包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第一包(大米):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从事大米生产、加工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供货、仓储及其他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质量、信誉、供货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6)具有标准的质量检验设施设备、专业的质量检测人员、经市级以上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内设质量检测机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包(菜籽油):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从事菜籽油生产、加工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供货、仓储及其他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质量、信誉、供货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6)具有标准的质量检验设施设备、专业的质量检测人员、经市级以上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内设质量检测机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包(面粉):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从事面粉生产、加工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供货、仓储及其他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质量、信誉、供货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6)具有标准的质量检验设施设备、专业的质量检测人员、经市级以上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内设质量检测机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包(学生饮用奶):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四省学生饮用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许可在我省推广配送学生饮用奶的定点生产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供货、仓储及其他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质量、信誉、供货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6)具有标准的质量检验设施设备、专业的质量检测人员、经市级以上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内设质量检测机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包(鸡蛋)

(1) 具有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养殖企业。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动物防疫合格证》。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畜产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质量、信誉、供货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6) 具有供货、仓储及其他履行合同的能力。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16年6月24日8:00至2016年7月5日18:00止在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www.jgggjy.com)网上免费报名获取,报名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按时交纳保证金。请注意关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有无更正公告。(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7月14日10: 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由我中心工作人员签收,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鲜章。

八、下列情形之一,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 未按招标人须知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3)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里“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要求进行密封标注的。

九、开标地点: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剑门大厦裙楼四楼开标室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剑阁县教育局

地 址: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

联系电话:138*****451

集中采购机构: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剑门大厦裙楼四楼

邮 编:628317

联 系 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06@qq.com">********06@qq.com

二○一六年六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价格标的
预算资金:各包控制单价见第六章,数量参考附表,以实际合同数量为准。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4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第一包:贰万元;

第二包:贰万元,

第三包:贰万元;

第四包:陆万元;

第五包:贰万伍仟元整;

交款方式:在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缴纳并打印缴纳凭证,交款截止时间:2016年7月11日(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交易中心到账时间为准)。

5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金额的8%。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收款账户同投标保证金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剑阁县教育局 。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交纳了投标保证金。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供应商家数计算。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5.2关系投标人限制。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取得授权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且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

参加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其单位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文件无效。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一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

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生产商;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5)产品彩页资料;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商务应答表;

3、证明投标人具有本次投标资格和资质性证明资料。(详见第五章)

4、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5、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6.3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6.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中标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经查实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恶意串通的等。

(4)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并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一天未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的。

(5)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资格或者放弃中标的。

(6)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使用U盘且内容只包含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 word文档格式,否则电子文档因此而无法阅读,后果自负。)壹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U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

18.5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左侧装订胶封。

18.6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9.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注意,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标注的将被拒收。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也可以(非必须)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公证。

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4.中标通知书
24.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投标纪律要求
25.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的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七、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 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六份)送县财政局采管股备案,并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股。

27. 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否则承担相关责任。

28. 采购人增加或减少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或减少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9. 履约保证金
29.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29.3 中标总价8%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金不计息,且在质保期满后由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凭采购人证明无息退还。

30.履行合同
30.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1. 验收
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及专业人员进行验收。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验收。

八、支付货款
32. 申请支付
32.1货物(设备)验收合格,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支付申请。采购人签署《付款意见书》后,采购人根据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直接将集中支付货款100%给中标人。

九、质疑和投诉
33、质疑和投诉

33.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询问,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详细规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见《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四川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若干规定》等。

33.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进行询问、质疑和投诉。

33.3 质疑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质疑文件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具体的质疑事项及实事依据;

(2)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3)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等。

33.4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招标采购单位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33.5详细规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见《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四川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若干规定》、《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等。

33.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涉及供应商资格条件、项目内容及要求、技术参数、评标方法及标准、中标(成交)结果等采购人的权利和要求事项提出质疑由采购人作为答复主体进行答复。供应商对采购程序、评标结果提出的质疑,由采购执行代理机构作为答复主体进行答复。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见投标邀请。

33.7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和实名形式向剑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剑阁县财政局投诉电话:(0839)-*******,地址:剑阁县财政局,邮编:628317。

33.8 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必须以实名和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程序递交,质疑和投诉的内容必须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否则招标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拒绝受理;对于歪曲事实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恶意质疑和投诉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不良记录。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投标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U盘)壹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壹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
本人系 的法定代表人。就 项目为货物的供应和售后服务,签署上述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三、 制造商家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制造商家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

(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 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加JGJYZC[ ] 号“ ” 项目第 包的投标,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授权销售产品清单

注:投标人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书中必须明确:制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投标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清单、授权日期,并且必须有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盖单位的印章。


四、开标一览表
第 包

序号
项目名称
制造商家及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投标单价

(万元)
投标总价

(万元)
送货时间
备注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验收、发放、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第 包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六、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下表中的信息作为签订合同和项目实施的有效依据。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九、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货物(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售后

服务

人员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十一、验收清单

编号
货物名称及型号
主要配置(部件)名称、规格型号
产地


所投货物的

配置数量
价格

(元)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中小企业货物明细表附后。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中小企业货物明细表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生产企业
企业类型
产地
单价
数量
总价










































































合计

注:表格行数和内容供应商视具体情况可作内容和行数的增加调整。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十三、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廉洁承诺书(投标人)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我代表 单位在 项目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

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三、不做提供虚假资料、假借施工资质等虚假投标行为。

四、不以任何名义和变相形式向参与各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及评标委员会专家提供现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任何可能影响公共资源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礼品和旅游、健身、娱乐活动。

五、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六、中标后如无正当理由,及时签订合同,不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以任何名义对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全面履行合同。

七、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单位(签章):

承 诺 人(签字):

年 月 日



十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书面声明函

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中,作出如下声明: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质量、信誉、供货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二、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三、我方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依法履约未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

四、我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处相应罚金。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 (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第四章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一包(大米):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从事大米生产、加工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供货、仓储及其他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质量、信誉、供货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6)具有标准的质量检验设施设备、专业的质量检测人员、经市级以上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内设质量检测机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包(菜籽油):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从事菜籽油生产、加工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供货、仓储及其他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质量、信誉、供货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6)具有标准的质量检验设施设备、专业的质量检测人员、经市级以上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内设质量检测机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包(面粉):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从事面粉生产、加工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供货、仓储及其他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质量、信誉、供货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6)具有标准的质量检验设施设备、专业的质量检测人员、经市级以上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内设质量检测机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包(学生饮用奶):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四省学生饮用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许可在我省推广配送学生饮用奶的定点生产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供货、仓储及其他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质量、信誉、供货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6)具有标准的质量检验设施设备、专业的质量检测人员、经市级以上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内设质量检测机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包(鸡蛋)

(1) 具有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养殖企业。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动物防疫合格证》。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畜产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质量、信誉、供货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6) 具有供货、仓储及其他履行合同的能力。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
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和投标产品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一包(大米):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人投标时提供)及法人资格证明。(格式附后)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质量、信誉、供货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声明函;

(4)企业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或者许可从事大米生产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及企业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在广元市地域内健全配送网点资料。(证明材料包括:网点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仓库容积、安保、存贮设施情况介绍并附照片,配送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配送工作人员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 ,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企业鲜章;如果在广元市地域内建有分公司或子公司,另需提供分公司或子公司相关证明材料。)。

(6)内设的质量检验机构有关资料(提供设施设备、检测人员等有关的图片和文字资料)。

(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网上截图打印);最近六个月缴纳社保资金和2015年正常纳税的相关证明或资料;

(8)非新成立的法人或者组织须提供2014和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法人或者组织提供成立以来财务状况说明。

第二包(菜籽油):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人投标时提供)及法人资格证明。(格式附后)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质量、信誉、供货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声明函;

(4)许可从事菜籽油生产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及企业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在广元市地域内健全配送网点资料。(证明材料包括:网点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仓库容积、安保、存贮设施情况介绍并附照片,配送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配送工作人员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 ,复印件需加盖中标企业鲜章;如果在广元市地域内建有分公司或子公司,另需提供分公司或子公司相关证明材料)。

(6)内设的质量检验机构有关资料(提供设施设备、检测人员等有关的图片和文字资料)。

(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网上截图打印);最近六个月缴纳社保资金和2015年正常纳税的相关证明或资料;

(8)非新成立的法人或者组织须提供2014和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法人或者组织提供成立以来财务状况说明。

第三包(面粉):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人投标时提供)及法人资格证明。(格式附后)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质量、信誉、供货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声明函;

(4)许可从事面粉生产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及企业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在广元市地域内健全配送网点资料。(证明材料包括:网点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仓库容积、安保、存贮设施情况介绍并附照片,配送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配送工作人员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 ,复印件需加盖中标企业鲜章;如果在广元市地域内建有分公司或子公司,另需提供分公司或子公司相关证明材料)。

(6)内设的质量检验机构有关资料(提供设施设备、检测人员等有关的图片和文字资料)。

(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网上截图打印);最近六个月缴纳社保资金和2015年正常纳税的相关证明或资料;

(8)非新成立的法人或者组织须提供2014和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法人或者组织提供成立以来财务状况说明。

第四包(学生饮用奶):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人投标时提供)及法人资格证明。(格式附后)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质量、信誉、供货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声明函;

(4)经四川省学生饮用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许可在我省推广配送饮用奶的许可证(提供原件及企业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在广元市地域内健全配送网点资料。(证明材料包括:网点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仓库容积、安保、存贮设施情况介绍并附照片,配送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配送工作人员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 ,复印件需加盖中标企业鲜章;如果在广元市地域内建有分公司或子公司,另需提供分公司或子公司相关证明材料)。

(6)内设的质量检验机构有关资料(提供设施设备、检测人员等有关的图片和文字资料)和经市级以上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资料。

(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网上截图打印);近六个月缴纳社保资金和2015年正常纳税的相关证明或资料;

(8)非新成立的法人或者组织须提供2014和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法人或者组织提供成立以来财务状况说明。

第五包(鸡蛋):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人投标时提供)及法人资格证明。(格式附后)

(2)《动物防疫合格证》。(提供原件及企业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质量、信誉、供货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声明函;

(4)在广元市地域内健全配送网点资料。(证明材料包括:网点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仓库容积、安保、存贮设施情况介绍并附照片,配送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配送工作人员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 ,复印件需加盖中标企业鲜章;如果在广元市地域内建有分公司或子公司,另需提供分公司或子公司相关证明材料)。

(5)内设的质量检验机构有关资料(提供设施设备、检测人员等有关的图片和文字资料)。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网上截图打印);最近六个月缴纳社保资金和2015年正常纳税的相关证明或资料;

(7)非新成立的法人或者组织须提供2014和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法人或者组织提供成立以来财务状况说明。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及商务其它要求
一、采购项目概述

2013年秋—2016年春学年度学校食堂大宗食品政府采购配送工作即将结束,为了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学校大宗食品政府采购的规定和要求,确保食品安全,保证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剑阁县教育局决定启动2016年秋-2017年春学年度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的政府采购工作,确保在2016年9月1日之前将大宗食品采购配送到校。本次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主要内容为:1、大米;2、食用菜籽油;3、面粉;4、学生饮用奶;5、鸡蛋。

二、各包详细参数及要求

第一包:大米 最高限价为4.40元/公斤

一、主要参数要求:

(一)数量:本次采购大米为本年产非转基因无公害新鲜大米,数量为全县学生在校期间就餐需求数,分两个包招标(根据2015年学校实际消费数量,每个包约50吨/月。仅供投标人参考,具体数量以学校每学年度实际消费数为准),每个包所送学校区域划分见附表1。

(二)价格:大米招标最高限价为4.40元/公斤,投标人所投标产品报价包括合同货物价款、检验检测费用、税费、保险费、包装费(含转运、搬运费)、售后服务费用及与货物有关的供货方应承担的其他费用。

(三)规格:每袋净含量为25kg。

(四)标准:当年产的非转基因新鲜大米,达一级或以上标准,符合GB1354—2009的要求。外包装袋上有商标及QS、厂名厂址、电话号码、营养含量表、执行标准,生产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随货同行。包装袋材料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

投标产品质量保质期必须不低于180日历日。

详细参数列表

项目名称
单位
技术要求

加工精度
/
对照标准样品一级检验留皮程度

色泽,气味
/
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碎米总量
%
≤15.0

小碎米
%
≤1.5

不完善粒
%
≤3.0

黄粒米
%
≤1.0

水分
%
≤14.5

杂质总量
%
≤0.25

糠粉
%
≤0.15

矿物质
%
≤0.02

带壳稗粒
粒/kg
≤3

稻谷粒
粒/kg
≤4

六六六
mg/kg
≤0.05

滴滴涕
mg/kg
≤0.05

黄曲霉毒素B1
ug/kg
≤10

铅(Pb)
mg/kg
≤0.2

镉(Cd)
mg/kg
≤0.2

汞(Hg)
mg/kg
≤0.02

无机砷(As)
mg/kg
≤0.15


(五)企业投标时送样品一袋,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参与评标。评标结束后,投标企业的样品封存,待考察结束确定中标企业后再通知非中标企业自行取回样品。

二、配送及售后服务相关要求

(一)配送及储存要求

1、供应商必须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将采购产品送到各学校,按实际需求数提供产品。

2、运输要求:必须由专用车辆配送,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易质变、有异味及其他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

3、指导学校设置符合大米存放标准的库房。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按要求送货到学校指定的库房,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

序号
项目
标准

1
楼层及通道
底楼或二楼便于运输车辆进出。

2
离地高度
产品底层垫托板、箱底有垫仓板架空,离地10cm以上。

3
叠放
枕型叠放不得高于10包,叠放要一线齐,整齐堆放。严禁野蛮装卸产品,严禁坐、踏、卧产品。

4
与墙面的间隙
四周离墙10厘米及以上,或者放置隔离板隔湿。

5
温湿度
常温、相对湿度≤60%,冬季温度一般不低于10度。

6
环境
保持阴凉干燥、通风、干净、无“四害”、有防潮措施、避免阳光直照。

7
产品状态
无破损、渗漏、封口不严、感官较脏、受潮等现象,产品无过期(含违法涂改生产日期)、破包、漏包、胀包、脏包、坏包、包装污染(有霉斑、虫咬等),产品内无异物、无异味和其他掺杂物现象。

(二)应急处置要求

1、学生因食用供货商所提供的大米后出现身体不适时,供应商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事故,做好师生及家长安抚工作,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2、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供应商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1、产品质量保证

(1)若中标,供应商需按规定向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纳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标价的8%),在合同履行期间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合同履行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售后服务内容

(1)电话咨询

售后服务点和生产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质量、安全和使用等相关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3、售后服务及时间响应

(1)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边远地区 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由学校指定专人按照检查和验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签字确认。

(3)生产企业自身保留样品和检验报告的同时,必须将同批次的样品和生产企业的质量自检报告,送达剑阁县教育局备案以备审查(每学期向剑阁县教育局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定期出具的检查检验报告书,须加盖企业单位公章,不包含其他业务用章)。

(4)优惠售后服务内容: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投标人实际,自行提出更优的售后服务承诺。

4、产品质量保证响应

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或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采购人和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款项在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支付,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不足支付的,由供应商另行支付。

(四)以上所有相关要求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作出响应说明并附《配送方案》、《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五)、中标后履约承诺(以下内容必须进行书面承诺,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服务承诺书原件,若未进行承诺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1、因投标方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

2、按质、按时、按量、按合同的要求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

3、提供质量保证,对产品出现破漏、坏包或包装污染、变色变味等情况时,于交货时无条件更换。

4、协助采购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

5、安排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对口衔接学校,专人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如果联系人电话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剑阁县教育局及所配送的学校(联系电话:****-*******)。

6、严格产品的检验、留样、放行程序,对每批次出厂的产品都要留样备查。

7、投标产品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投保保额不低于500万元。

8、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档案材料。

9、若无不可抗力因素,中标人不得延迟供货。经查证属实,如中标人延迟1天及以上时间送货,学校在三所以上、或中标人延迟供货在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中止其配送资格,且中标人按每逾1日向采购方偿付逾期货款总额3%的违约金。

第二包:食用菜籽油 最高限价为14.00元/公斤

一、主要参数要求:

(一)数量:本次采购的食用菜籽油数量为全县学生在校期间就餐需求数,分二个包招标(每个包约15吨/月,仅供投标人参考,具体数量以学校每学年度实际消费数为准),每个包所送学校区域划分见附表2。

(二)价格:食用菜籽油招标最高限价为14.00元/公斤,投标人所投标产品报价应包括合同货物价款、检验检测费用、税费、保险费、包装费(含转运、搬运费)、售后服务费用及与货物有关的供货方应承担的其他费用。

(三)规格:每桶净含量为25kg。

(四)标准:四级或四级以上非转基因压榨成品食用菜籽油,符合GB1536-2004标准。质量和卫生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外包装有商标及QS、非转基因食品标志、厂名厂址、电话号码、营养含量表、执行标准,生产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随货同行。包装材料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

投标产品质量保质期不低于180日历日。

详细参数列表

项目名称
单位
技术要求

酸值 (KOH)
Mg/g
≤3.0

过氧化值
mmol/kg
≤6.0

溶剂残留量
mg/kg
≤10

铅(Pb)
mg/kg
≤0.1

总砷(以As计)
mg/kg
≤0.1

黄曲霉毒素B1
ug/kg
≤10

(五)企业投标时送样品一桶,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参与评标。评标结束后,投标企业的样品封存,待考查结束,确定中标企业后再通知非中标企业自行取回样品。

二、配送及售后服务相关要求

(一)配送及储存要求

1、供应商必须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将采购产品送到各学校,按实际需求数提供产品。

2、指导学校设置符合食用油存放标准的库房。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按要求送货到学校指定的库房,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

3、运输要求:必须由专用车辆配送,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易质变、有异味及其他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

(二)应急处置要求

1、学生因食用供货商所提供的压榨菜籽油后出现身体不适时,供应商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事故,做好师生及家长安抚工作,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2、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供应商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保证

(1)若中标,供应商需按规定向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纳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合同履行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售后服务内容

(1)电话咨询

售后服务点和生产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质量、安全和使用等相关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1)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边远地区 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由学校指定专人按照检查和验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签字确认。

(3)生产企业自身保留样品和检验报告的同时,必须将同批次的样品和生产企业的质量自检报告,送达剑阁县教育局备案以备审查(每学期向剑阁县教育局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检测报告书,须加盖企业单位公章,不包含其他业务用章)。

(4)优惠售后服务内容: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投标人实际,自行提出更优的售后服务承诺。

4、产品质量保证响应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或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采购人和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款项在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支付,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不足支付的,由供应商另行支付。

(四)以上所有相关要求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作出响应说明并附《配送方案》、《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五)、中标后履约承诺(以下内容必须进行书面承诺,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服务承诺书原件,若未进行承诺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1、因投标方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

2、按质、按时、按量、按合同的要求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

3、协助采购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

4、安排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对口衔接学校,专人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如果联系人电话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剑阁县教育局及所配送的学校(联系电话:****-*******)。

5、严格产品的检验、留样、放行程序,对每批次出厂的产品都要留样备查。

6、投标产品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投保保额不低于500万元。

7、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不低于2次,全年不低于4次,并承担检测费用,按要求提供有关档案材料。

8、若无不可抗力因素,中标人不得延迟供货。经查证属实,如中标人延迟1天及以上时间送货,学校在三所以上、或中标人延迟供货在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中止其配送资格,且中标人按每逾1日向采购方偿付逾期货款总额3%的违约金。

第三包(面粉):最高限价为4.30元/公斤

一、主要参数要求:

(一)数量:本次采购面粉数量为全县学生在校期间就餐需求数,约45吨/月,分二个包招标(仅供投标人参考,具体数量以学校每学年度实际消费数为准),每个包所送区域划分见附表3。

(二)价格:面粉招标最高限价为4.30元/公斤,投标人所投报价应包括合同货物价款、检验检测费用、税费、保险费、包装费(含转运、搬运费)售后服务和与货物有关的供货方应应承担的其他费用。

(三)规格:每袋质量为25kg,净含量偏差符合国家标准。

(四)标准:非转基因且符合GB1355-86国家标准,质量等级一级;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QS认证标准、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家厂址信息齐全;包装材料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

投标产品质量保质期不低于180日历日。

详细参数列表

项目名称
单位
技术要求

气味、口味

正常

水分
%
≤14.0

灰分(以干物计)
%
≤0.70

粗细度
%
全部通过CB36号筛,留存在CB42号筛的不超过10.0%

加工精度

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色麸星

面筋质(以湿重计)
%
≥25.0

含砂量
%
≤0.02

磁性金属物
g/kg
≤0.003

脂肪酸值(以湿基计)

≤80

(五)企业投标时送样品一袋,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参与评标。评标结束后,投标企业的样品封存,待考查结束,确定中标企业后再通知非中标企业评企业自行取回样品。

二、配送及售后服务相关要求

(一)配送及储存要求

1、供应商必须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将采购产品送到各学校,按实际需求数给配送学校提供产品。

2、指导学校设置符合面粉存放标准的库房。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按要求送货到学校指定的库房,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

3、运输要求:必须由专用车辆配送,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易质变、有异味及其他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

(二)应急处置要求

1、学生因食用供货商所提供的面粉制作的食品后出现身体不适,需要且要求供货商作应急处置的,供应商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事故,做好师生及家长安抚工作,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2、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供应商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保证

若中标,供应商需按规定向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纳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合同履行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售后服务内容

(1)电话咨询

售后服务点和生产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质量、安全和使用等相关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1)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边远地区 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由学校指定专人按照检查和验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签字确认。

(3)生产企业自身保留样品和检验报告的同时,必须将同批次的样品和生产企业的质量自检报告,送达剑阁县教育局备案以备审查(每学期向剑阁县教育局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检测报告书,须加盖企业单位公章,不包含其他业务用章)。

(4)优惠售后服务内容: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投标人实际,自行提出更优的售后服务承诺。

4、产品质量保证响应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或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采购人和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款项在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支付,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不足支付的,由供应商另行支付。

(四)以上所有相关要求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作出响应说明并附《配送方案》、《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五)、中标后履约承诺(以下内容必须进行书面承诺,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服务承诺书原件,若未进行承诺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一)因投标方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

(二)按质、按时、按量、按合同的要求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

(三)协助采购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四)安排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对口衔接学校,专人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如果联系人电话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剑阁县教育局及所配送的学校(联系电话:****-*******)。

(五)严格产品的检验、留样、放行程序,对每批次出厂的产品都要留样备查。

(六)投标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投保保额不低于500万元。

(七)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档案材料。

(八)若无不可抗力因素,中标人不得延迟供货。经查证属实,如中标人延迟1天及以上时间送货,学校在三所以上、或中标人延迟供货在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中止其配送资格,且中标人按每逾1日向采购方偿付逾期货款总额3%的违约金。

第四包:学生饮用奶 每盒最高限价为1.80元

一、主要参数要求

(一)数量:数量为全县学生在校期间就餐需求数,约35万盒 /月 (仅供投标人参考,具体数量以学校每学年度实际消费数为准),所送区域划分见附表4。

(二)价格:每盒最高限价为1.80元。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人所投报价应包括合同货物价款、检验检测费用、税费、保险费、包装费、运输费(含转运费、搬运费)、培训费、冬季加热费、售后服务和与货物有关的供货方应承担的其他费用。

(三)规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学生饮用奶单件包装规格执行。每份学生饮用奶的单盒包装净含量200毫升,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

(四)标准:

1、经国家认定的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选用优质奶源,奶品质量、生产工艺、包装均按照国家学生饮用奶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执行。

2、调制乳必须执行《GB 25191-2010》标准,灭菌乳必须执行《GB25190-2010》标准;《生鲜牛乳收购标准》必须执行GB19301标准,不得用复原乳生产。

3、常温保存,常温下保质期不少于180天。

4、学生饮用奶必须是纯奶制品,生产全脂灭菌调味乳作为学生饮用奶,纯牛奶的比例不得低于80%。

5、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或保持灭菌制成,无菌灌装,利乐砖包装,不添加任何防腐剂,包装盒上印制学生饮用奶统一标志。

6、至少提供3种以上口味。

详细参数列表

质量、规格要求
产品分类
包装

形式
备注

1、容量:学生饮用奶的单盒容量为:200毫升/盒;
1. 学生饮用

纯牛奶:不添加任何辅料的学生饮用奶。

2.学生饮用调味奶:添加不超过20%(不包含20%)的辅料的学生饮用奶。
利乐砖或康美包装砖盒
提供三种以上口味,按学校需求配送。

2、选用安全优质奶源,奶品质量、生产工艺、包装和运输等达到国家关于“学生饮用奶”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

3、每份学生饮用奶单件的牛奶含量必须≥80%;

4、常温保质时间不低于180日历日(以生产日期起计算)。

表1 感官特性

项目
学生饮用纯牛奶
学生饮用调味奶

色泽
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微黄色
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具有调味乳应有的色泽

滋味和气味
具有牛乳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具有调味乳应有的滋味和气味

组织状态
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粘稠现象,允许有少量沉淀

表2 净含量要求

净含量 /ml
负偏差允许值

相对偏差, %绝对偏差, ml

200
— 按国家标准执行

表3 脂肪、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和杂质度要求

项目
学生饮用纯牛奶
学生饮用调味奶

全脂
部分脱脂
脱脂
全脂
部分脱脂
脱脂

脂肪, %
≥ 3.1
1.0 ~ 2.0
≤ 0.5
≥ 2.5
0.8 ~ 1.6
≤ 0.4

蛋白质, %     ≥
2.9
2.3

非脂乳固体, %   ≥
8.1
6.5

酸度, o T     ≤
      18.0

表4 卫生指标

项目
学生饮用纯牛奶
学生饮用调味奶

汞(以 Hg 计), mg/kg           ≤
0.01

无机砷, mg/kg               ≤
0.01

铅(以 Pb 计), mg/kg           ≤
0.05

铬(以 Cr 6+2 计), mg/kg         ≤
0.3

硒, mg/kg                ≤
0.03

硝酸盐(以 NaNO3 计), mg/kg       ≤
11.0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mg/kg      ≤
0.2

黄曲霉毒素(以 M 1计), μ g/kg      ≤
0.5

六六六, mg/kg               ≤
0.01

滴滴涕, mg/kg               ≤
0.02

甲胺磷, mg/kg               ≤
0.01

倍硫磷, mg/kg               ≤
0.05

久效磷, mg/kg               ≤
0.002

甲拌磷, mg/kg               ≤
0.05

杀扑磷, mg/kg               ≤
0.001

林丹, mg/kg                ≤
0.01

抗生素
阴性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 GB2760 的规定

微生物
菌落总数 / ( cfu/g )     ≤
10

大肠菌群 / ( MPN/ 100g )   ≤
3

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注:农药、兽药禁用限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表5 标签

项目
学生饮用纯牛奶
学生饮用调味奶

标签
外包装上应标明“学生饮用奶”标识及产品名称、净含量、QS质量认证标志、蛋白质含量、脂肪含量、非脂乳固体含量、产品执行标准、配料表、成份表、联系电话、储存条件、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地、保质期等内容。

(五)企业投标时送不同口味样品各一件,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参与评标。评标结束后,投标企业的样品封存,待考查结束,确定中标企业后再通知非中标企业评企业自行取回样品。

二、配送及售后服务相关要求

(一)配送及储存要求

1、供应商必须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配送学生饮用奶到各学校(含村小),按需提供产品。

2、指导学校设置符合学生饮用奶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持证按要求送奶到学校设置的专用存放场所,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

3、存放参考标准:必须由专用车辆配送,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易质变、有异味及其他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

序号
项目
标准

1
楼层及通道
底楼或二楼便于运输车进入。

2
离地高度
产品底层垫托板、箱底有垫仓板架空,离地15cm以上。

3
叠放
枕型包装盒不得高于5箱,砖型包装盒不得高于8箱。叠放要一线齐,整齐堆放。堆放高度不得高于9层。严禁野蛮装卸产品,严禁坐、踏、卧产品。

4
与墙面的间隙
四周不靠墙,离墙50厘米及以上,或者放置隔离板隔湿。

5
温湿度
常温、相对湿度≤60%,冬季温度一般不低于10度。

6
环境
保持阴凉干燥、通风、干净、无“四害”、有防冻措施、避免阳光直照。

7
产品状态
纸箱无挤压变形、破损、渗漏、异常打印、封口不严、感官较脏、受潮等不合格现象,产品无过期(含违法涂改生产日期)、破包(含饮用吸管的破损)、漏包、胀包、脏包、坏包、包装污染(有霉斑、虫咬等)、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味和苦味等有质量问题等不合格现象。

(二)应急处置要求

1、学生因饮用供货商所提供的学生饮用奶后,身体出现不适时,供应商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做好师生及家长安抚工作,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2、学校发生饮用学生饮用奶中毒事件时,供应商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学生及家长,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供应商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保证

若中标,供应商需按规定向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纳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合同履行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售后服务内容

(1)电话咨询

售后服务点和生产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质量、安全和使用等相关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1)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边远地区 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由各学校指定专人按照学生饮用奶的检查和验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签字确认。

(3)生产企业自身保留样品和检验报告的同时,必须将同批次的样品和生产企业的质量自检报告,送达剑阁县教育局备案以备审查(每学期向剑阁县教育局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检测报告书,须加盖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单位公章,不包含任何企业业务用章)。

(4)优惠售后服务内容:在满足招标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投标人实际,自行提出更优的售后服务承诺。

4、产品质量保证响应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或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采购人和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款项在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支付,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不足支付的,由供应商另行支付。

5、培训

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必须尽培训义务。在配送学生饮用奶之前要组织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饮奶知识培训。使采购人的经办人员和使用人员能够正常安全卫生的使用和食用。培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四)上述所有相关要求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作出响应说明并附《配送方案》、《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三、中标后履约承诺(以下内容必须进行书面承诺,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服务承诺书原件,若未进行承诺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1、因学生饮用奶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

2、按质、按时、按量、按合同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

3、提供质量保证,对破漏、坏包等学生饮用奶于交货时无条件更换。

4、协助采购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5、落实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对口衔接学校,专人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如果联系人电话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剑阁县教育局及所配送的学校(联系电话:****-*******)。

6、严格产品的检验、留样、放行程序,对每批次出厂学生营养餐食品都要留样备查。

7、投标产品质量、安全保险投保保额不低于5000万元。

8、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档案材料。

9、若无不可抗力因素,中标人不得延迟供货。经查证属实,如中标人延迟1天及以上时间送货,学校在三所以上、或中标人延迟供货在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中止其配送资格,且中标人按每逾1日向采购方偿付逾期货款总额3%的违约金。

10、优惠售后服务内容:在满足招标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投标人实际,自行提出更优的售后服务承诺。

第五包:鸡蛋 最高限价每枚0.98元

一、主要参数要求:

(一)数量:本次采购鸡蛋为绿色鸡蛋,数量为全县学生在校就餐实际需求数,约25万枚/月(仅供投标人参考,具体数量以学校每学年度实际消费数为准),所送区域划分见附表5。

(二)价格:每枚最高限价0.98元。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人所投报价应包括合同货物价款、检验检测费用、税费、保险费、包装费、运输费(含转运费、搬运费)、培训费、售后服务和与货物有关的供货方应承担的其他费用。

(三)标准:必须符合绿色鸡蛋要求,达到《 GB2748-96》或以上标准(汞按GB5009.17-96或以上标准)。

(四)规格:鸡蛋每枚净重不低于50克。蛋壳清洁,不破裂,蛋形正常。气室完整,深度不超过7mm,无气泡。蛋白浓厚。蛋黄居中,轮廓明显,胚胎未发育,蛋黄系数0.39-0.36。汞(mg/kg,以Hg计)≤0.05,应符合GB2748中的规定。

(五)包装:外包装采用特制木箱、纸箱、塑料箱等材料制作。内包装采用蛋托或纸格,将蛋的大头向上装入蛋托或纸格内,不得空格漏装,每枚鸡蛋必须注明生产日期。

(六)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在运输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潮,防曝晒,防雨淋,防污染和防冻。

(七)企业投标时送样品一件,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参与评标。评标结束后,投标企业的样品封存,待考查结束,确定中标企业后再通知非中标企业评企业自行取回样品。

二、配送及售后服务相关要求

(一)配送及储存要求

1、供应商必须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配送鸡蛋到各学校,按需提供产品,委托并指导学校食堂加工成熟鸡蛋,且承担加工过程中的正常损耗(不超过1%)。

2、指导学校设置符合鸡蛋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持证按要求送蛋到学校设置的专用存放场所,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

3、存放参考标准:必须由专用车辆配送,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易质变、有异味及其他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

4、鸡蛋配送日期与生产日期相差不得超过三天以上,否则不予收货,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二)应急处置要求

1、学生食用鸡蛋后出现身体不适时,供应商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2、学校发生食用鸡蛋中毒事件时,供应商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学生及家长,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供应商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保证

(1)若中标,供应商需按规定向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纳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合同履行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其投标产品在配送到各校之日起,在夏季室内贮存质量保质期不低于7天,春季、秋季、冬季室内贮存质量保质期不低于15天。

2、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电话咨询

售后服务点和生产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质量,安全和使用等相关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1)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边远地区 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由各学校指定专人按照有关检查和验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签字确认。

(3)优惠售后服务内容:在满足招标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投标人实际,自行提出更优的售后服务承诺。

4、产品质量保证响应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或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采购人和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款项在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支付,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不足支付的,由供应商另行支付。

5、培训

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必须尽培训义务,以保证使采购人的经办人员或使用人员能够正常安全卫生的操作和食用。培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四)以上所有相关要求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作出响应说明并附《配送方案》、《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五)、中标后履约承诺(以下内容必须进行书面承诺,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履约服务承诺书原件,若未进行承诺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一)因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

(二)按质、按时、按量、按合同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

(三)质量保证: 鸡蛋在配送到各校之日起,在夏季室内贮存质量保质期 天,春季、秋季、冬季室内贮存质量保质期 天。对出现破损的产品交货时无条件更换。保质期内,对在加工过程、食用前发现的变质产品,及时调换补足。

(四)协助采购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五)落实工作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对口衔接学校,专人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如果配送联系人员发生变化,应及时与剑阁县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

(六)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档案材料。

(七)若无不可抗力因素,中标人不得延迟供货。经查证属实,如中标人延迟1天及以上时间送货,学校在三所以上、或中标人延迟供货在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中止其配送资格,且中标人按每逾1日向采购方偿付逾期货款总额3%的违约金。

(八)投标产品质量、安全保险投保保额不低于1000万元。

(九)优惠售后服务内容:在满足招标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投标人实际,自行提出更优的售后服务承诺。

第七章、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7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规定的要求的;

(4)因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而影响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3.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的;

(2)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

(3)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4)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

3.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3.4.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3.4.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4.3采用性价比法的,按商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商数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商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评委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4.2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及投标文件规范性等。

4.3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4.4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

(3)认定的与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

(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4.5综合评分明细表

评分表

第一包(大米)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 分 标 准
说明

1
价格
4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以元为单位,报单价

2


技术要求


15分


1、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12分;主要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项加0.5,最多加三分,存在负偏离的一项扣一分,扣完为止。


3
财务状况
2
财务状况优良的得2分,一般得1分,差的不得分。


4
信誉
14
1、获得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得3分、省名牌产品称号的得2分、市知名品牌称号的得1分,不得重复得分。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合格的最近批次的质检报告得2分。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分。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分。

5、有无公害认证得2分、绿色认证得3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

5
业绩
7
参加过政府采购,有类似业绩得1分,配送能力达到500吨得1分,每增加500吨加0.5分,最多加5分。
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

5


售后服务及承诺
20分


1、完全满足配送及服务相关要求的得7分,配送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详尽,措施得力体现服务更优的可加1-3分。

2、储存场地:有足够存储的库房(200平米以上)和足够的库存(库存1000袋以上)且管理规范,存储符合要求的得3分,优于标准的加1分。

3、厢式车辆配送的得2分。

4、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费达到500万元得2分,每增加500万元的加1 分,最多加2 分。未保险或未提供相关证明的不计分(须提供与保险公司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投标文件

规范化
2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第二包(菜籽油)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 分 标 准
说明

1
价格
4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以元为单位,报单价

2


技术要求


13分


1、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10分;主要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项加0.5,最多加三分,存在负偏离的一项扣一分,扣完为止。


3
财务状况
2
财务状况优良的得2分,一般得1分,差的不得分。


4
信誉
16
1、获得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得3分、省名牌产品称号的得2分、市知名品牌称号的得1分,不得重复得分。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合格的最近批次的质检报告得2分。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分。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分。

5、有无公害认证得2分、绿色认证得3分,非转基因认证2分。
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

5
业绩
7
1、参加过政府采购,有类似业绩得1分,配送能力达到500吨得1分,每增加500吨加0.5分,最多加5分。
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

5


售后服务及承诺
20分


1、完全满足配送及服务相关要求的得8分,配送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详尽,措施得力体现服务更优的可加1-3分。

2、储存场地:有足够存储的库房(200平米以上)和足够的库存(库存1000袋以上)且管理规范,存储符合要求的得3分,优于标准的加1分。

3、厢式车辆配送的得2分。

4、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费达到500万元得2分,每增加500万元的加1 分,最多加2 分。未保险或未提供相关证明的不计分(须提供与保险公司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投标文件

规范化
2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第三包(面粉)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 分 标 准
说明

1
价格
4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以元为单位,报单价

2


技术要求


15分


1、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12分;主要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项加0.5,最多加三分,存在负偏离的一项扣一分,扣完为止。


3
财务状况
2
财务状况优良的得2分,一般得1分,差的不得分。


4
信誉
14
1、获得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得3分、省名牌产品称号的得2分、市知名品牌称号的得1分,不得重复得分。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合格的最近批次的质检报告得2分。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分。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分。

5、有无公害认证得2分、绿色认证得3分。
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

5
业绩
7
1、参加过政府采购,有类似业绩得1分,配送能力达到500吨得1分,每增加500吨加0.5分,最多加5分。
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

5


售后服务及承诺
20分


1、完全满足配送及服务相关要求的得7分,配送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详尽,措施得力体现服务更优的可加1-3分。

2、储存场地:有足够存储的库房(200平米以上)和足够的库存(库存1000袋以上)且管理规范,存储符合要求的得3分,优于标准的加1分。

3、厢式车辆配送的得2分。

4、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费达到500万元得2分,每增加500万元的加1 分,最多加2 分。未保险或未提供相关证明的不计分(须提供与保险公司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投标文件

规范化
2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第四包:学生饮用奶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 分 标 准
说 明

1
价格
4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以元为单位,

报单价

2


产品质

量状况
19


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5分;主要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项加0.5,最多加3分,存在负偏离的一项扣一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自己有稳定的优质鲜奶供应基地,日供学生饮用奶达300吨的得1分,每增加200吨的加1分,最多加3分;奶牛饲养实行机械化挤奶得2分。

3、提供符合要求的学生奶,每增加一种口味加1分,最多加3分。

4、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学生奶规定。显要位置标识学生奶标志。符合规定得2分,不符合规定或没有标志不得分。
提供相关职能部门证明材料原件

3


信誉及业绩


17
投标人获得如下荣誉,分别加分:

1、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2、HACCP危害分析认证的得1分;

3、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的得1分;

4、获得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5、获得GMP认证或国家专利技术的得1分;

6、学生奶产品获得省级地方名优推荐目录的得1分;

7、获得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8、获得优秀乳制品加工企业的得1分;

9、获得国家学生奶推广先进企业的得1分;

10、获得省级中小学教育实践基地或被国家行政部门颁发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得1分;

11、投标人2014年以来学生奶项目销售业绩,销售合同在5份以下的(含5份),计2分;在5份(含)以上的,按每增加一份加1分计算,最高加3分;

12、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得1分;

13、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得1分。


以国家法定部门有效证件为准,现场查验原件。业绩需提供实际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现场查验原件)

4
财务状况
2
财务状况优良的得2分,一般得1分,差的不得分。


5
售后服务及承诺


20
1、完全满足配送及服务相关要求的得5分,配送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详尽,措施得力体现服务更优的可加1-2分,不满足一项扣0.5,扣完为止。

2、2014年以来在学生营养餐配送及售后服务工作得到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或评价为优秀的得1分,每增加1份加1分,最多加5分,未提供不得分。(一个县多份表彰或评价为优的只认定1份)

4、产品保险7分: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5000万元的得1分,每增加1000万元的加0.5分,最多加6分。未保险或未提供相关证明的不计分(须提供与保险公司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现场查验原件);


表彰及评价以县级及以上营养办或行政部门的证书和文件为准。提供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

6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
2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 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第五包:鸡蛋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价格
4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以元为单位,报单价。

2
产品质量状况
29分
1、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质量要求得5分。

2、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的得3分,省名牌的产品得2分,市名牌产品的得1分,不重复计分。

3、获得绿色认证得2分,有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HACCP认证),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4、投标企业获有省级部门颁发的《蛋鸡标准化示范场》的得1分,农业部颁发的《蛋鸡标准化示范场》得3分,最多得3分。

5、投标人近两年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得2分,获得省级及以下的得1分,不重复计分。

6、年产无公害鸡蛋1000吨得1分,每增加1000吨加0.5分,最多加4分(以省畜牧食品局颁发的无公害产地认证的产量为准)。

6、提供最近一次法定检测部门鲜鸡蛋生产产品检验报告各项指标合格得2分,不提供或检验不合格不得分。

7、2012年以来,投标人获得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质量信誉A级得1分,AA级得2分,AAA级得3分,不累计计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

3
信誉业绩


6分
1、投标人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得3分,省著名商标得2分,获得市级知名商标得1分,不累计计分。

2、2014年以来在四川省学生营养餐项目中有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得1分,每增加一份加0.5分,最多加2分。
以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为准,以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

4
财务状况


2分
财务状况优良的得2分,一般得1分,差的不得分。


5


售后服务及承诺


21分
1、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总金额1000万得1分,每增加1000万元加1分,最多加5分。未保险或未提供相关证明的不计分(须提供与保险公司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现场查验原件);

2、企业有完善的入校管理流程及方案和制度,完善的配送体系得2分。

3、完全满足配送及服务相关要求的得6分,配送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详尽,措施得力体现服务更优的可加1-3分。

4、有专用的箱式运输车辆的2分,每增加1辆0.5分,最多加2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
2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评标得分=F1+F2+……+Fn

F1、F2……Fn分别为每个评委的打分。然后,按各投标单位的评标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名次,推荐前3名作为中标候选单位。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 废 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第一、第二、第三包将分别确定两名中标供应商,依据中标候选顺序在前的优先选择配送范围(见附表),第四包、第五包将分别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6.2.2 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注意,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查,并依据考查结果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7.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7.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7.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7.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8.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8.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8.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8.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8.5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8.6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第八章 剑阁县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范本)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采购人):剑阁县教育局

乙方(供应商):

2016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我县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的招投标结果(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结合省、市营养办对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工作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采购合同。

一、商品名称和规格型号

1.商品名称:

2.技术参数:

(1)必须为当年产新鲜大米,每袋净含量为25公斤,达到国家一级及以上标准,符合GB1354-2009国标。

(2)包装袋材料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外包装袋上必须印刷商标及QS标志,厂名厂址、电话号码、营养含量、执行标准、质量等级、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要素齐备。

3.相关人员要求: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并至少每年体检一次。配送人员必须出示厂家授权委托书和其他身份证明信息。

4.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对所生产的每批次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向剑阁县教育局及供货对象提供规范的检验报告。企业对每批次受检产品进行留样封存,建立产品质量档案,以备待查。

二、价格、数量

乙方送到甲方指定学校的大米单价为 元/公斤,单价中包含配送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含配送、搬运至学校库房等的费用)。采购数量以全县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的实际需求及结算数为准。

三、送货时间、交货办法

1、乙方必须根据学校的实际需要,按时将大米按学校需求数送到甲方指定的学校,以后按学校的需求计划及时配送,不得断货。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及剑阁县教育局的规定,建立起完善的配送服务队伍,并做好相关配送服务工作,不得将配送服务转包第三方。配送时间应根据大米的特性和季节特征,在确保食品质量、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确定。所配送大米的生产批号、质检报告、合格证、厂家厂址必须齐全,不得配送已过保质期或距离保质期限不足三个月的大米。配送时要使用专用厢式车辆运输,运送过程中要注意防雨、防尘、防晒、防止与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接触,并按期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乙方配送人与接收学校的接收人应当面核检生产日期、数量、质量、产品质量合格证,确认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后,双方履行交接签字手续。

3、每学期结束时,乙方与学校做好结算手续,必须配合学校处置好存货,保证学校大米零库存。

四、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费用结算由学校按实际发生额支付,支付方式在乙方与各接收学校签订的《供货合同》中约定。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责成接收的学校提供合格的库房存放大米,安排专人管理库房。库房保持干燥、通风、安全、洁净。

(2)甲方安排学校配合乙方组织好对教师、学生、家长及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3)督促学校配合乙方做好大米需求计划的统计、配送及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4)甲方督促各学校做好需求计划的申报工作,并提前3天向乙方报计划。

(5)协助乙方按规定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且合同履约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如需续签合同,保证金暂不退,顺延到下个年度)。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确定用货的学校提供符合要求的大米专用库房和培训场所。

(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及学校提供厂家信息、业务人员授权委托书、产品质检报告、合格证等真实资料。

(3)学校向乙方申报需求计划后,乙方在3日内必须供货,不得发生断货现象。

(4)按时交纳保证金,并履行资助贫困学生等服务承诺。

(5)负责做好对学校管理人员及学生的安全知识培训,并承担相关费用。

(6)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7)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每年至少体检一次。

(8)因大米本身质量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对破漏、损坏、污染等包装必须于送货当天更换。严格执行大米的检验、留样等程序,对每批次出厂的大米都要留样备查,并提供相应的质量商业保险。接受相关部门的抽样检验,如相关执法部门在检查、抽测中发现大米质量的问题,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9)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照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履行投标文件中的优质服务承诺。

六、合同期限

合同一年一签,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学生暑假放假离校时间止。

合同期满后如无政策调整或大幅度价格变化(价格参照四川价格网公布的同期同类产品价格)、并且乙方无违约责任事故发生及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测评达到90%以上,则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

七、违约责任

1.接收学校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收货,否则应偿付当批总价的5%违约金,并承担直接损失。

2.甲方在乙方无食品安全事故及按省市文件、招标文件、剑阁县教育局的规定认真履行配送协议的情况下,应督促学校在规定时间及时履行结算手续,如逾期不能支付货款,学校须向乙方赔偿应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与学校另行商议约定除外)。

3.配送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配送服务问题或因食用大米而引发的安全事故,乙方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并按规定和要求作出处理,如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置,则甲方一次扣罚乙方保证金5000元并追究其责任,出现重大事故一次或一般事故二次以上则解除合同。

4.乙方除不可抗拒力因素断货而不能如期交货的,除扣除当天需付货款总额外,还应向甲方赔偿支付当批应付货物总额5%的违约金。由于乙方配送不及时,出现一次延迟供货,则一次性扣除保证金10000.00元;出现二次延迟供货,则一次性扣除保证金20000.00元;出现三次延迟供货或一次二天以上时间断货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因乙方的产品质量而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其配送资格,乙方应承担所有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经济赔偿时,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的质量保证金中支付相应赔偿,赔偿金额不足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6.如因乙方配送及服务不到位,学校连续投诉三次以上,经查证属实,或监管部门满意度测评连续两次未达到90%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7.双方应共同严格遵守上述约定,如一方违约,除上述约定外违约方向守约方另行支付5000-50000元的赔偿金。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大米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质量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以协商或由相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乙方在遵守本合同的情况下,必须与甲方指定的学校就配送数量、时间、交接(验)货手续及要求、货款的结算时间与支付等细节问题签订《供货合同》,就食品安全签订《食品安全协议》,由配送企业各送一份至剑阁县教育局存档备查。

十、其他未尽事宜,可以由双方依法商议,订立补充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各执一份,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采购方盖章): 乙方(供货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剑阁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意见书

剑阁县财政局:

我单位申报的(货物)政府采购项目已完成,经验收合格,特出此意见书。

采购单位:(盖章)

政府采购文件编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验收时间


项目验收员

(签字)

采购单位负责人

(签字盖章)

技术检测部门

(签字盖章)





备注:


附表1:

剑阁县2016年秋-2017年春学年度学生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第一包,大米)配送范围划分表

A区:

教办
学校
就餐人数(参考)
备注


直属学校(3348)
剑阁职中
3348



下寺教育督导办(6667)
剑门关高中
3916



龙江小学
1803



剑门关实验学校
472



上寺小学
178



香江国际幼儿园
256



普广小学
42



剑门教育督导办(2537)
剑门中学
478



剑门关小学
1011



汉阳中学
201



汉阳小学
477



张王小学
304



小剑小学
66



江口教育督导办(1911)
江口中学
169



江口小学
581



木马中学
248



木马小学
515



柏垭小学
184



高观小学
214



鹤龄教育督导办(4324)
鹤龄中学
756


鹤龄小学
1304


杨村中学
235


杨村小学
653


锦屏小学
417


樵店小学
181


羊岭小学
394


石城小学
231


鸯溪小学
153


白龙教育督导办(4018)
白龙中学
1175


白龙小学
1888


禾丰小学
215


摇铃小学
85


广坪小学
237


碑垭小学
173


店子小学
245


公兴教育督导办(3656)
公兴中学
745


公兴小学
1086


香沉中学
111


香沉小学
435


圈龙小学
297


涂山小学
432


金仙小学
246


长岭小学
172


吼狮小学
132


合计

26461


剑阁县2016年秋-2017年春学年度学生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第一包,大米)配送范围划分表

B区:

教办
学校
就餐人数(参考)
备注

直属学校(12595)
剑阁中学
5217


剑州中学
2662


文峰中学
1094


实验学校
1333


普安小学
1439


普安幼儿园
850


普安教办(3054)
普安中学
871


龙源中学
362


田家小学
381


龙源小学
684


江石小学
141


鹤鸣小学
62


南禅小学
374


闻溪小学
179


城北教办(2279)
城北小学
158


北庙小学
157


西庙小学
258


柳垭小学
321


抄手小学
290


盐店小学
473


姚家小学
622


柳沟教办(1610)
柳沟中学
297



柳沟小学
492



凉山小学
278



毛坝小学
138



义兴小学
309



垂泉小学
96



武连教办(2184)
武连职中
456



武连小学
523



东宝中学
187



东宝小学
487



马灯小学
138



秀钟小学
286



正兴小学
107



开封教办(3005)
开封中学
1307



高池小学
350



开封小学
940



国光小学
121



迎水小学
212



碗泉小学
75



元山教办(2491)
元山中学
403



元山小学
843



时古小学
98



王河小学
415



演圣小学
412



柘坝小学
166



公店小学
154



合计

27218



附表2:

剑阁县2016年秋-2017年春学年度学生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第二包,菜籽油)配送范围划分表

A区:

教办
学校
就餐人数(参考)
备注

直属学校(3348)
剑阁职中
3348


下寺教育督导办(6667)
剑门关高中
3916


龙江小学
1803


剑门关实验学校
472


上寺小学
178


普广小学
42


香江国际幼儿园
256


剑门教育督导办(2537)
剑门中学
478


剑门关小学
1011


汉阳中学
201


汉阳小学
477


张王小学
304


小剑小学
66


江口教育督导办(1911)
江口中学
169


江口小学
581


木马中学
248


木马小学
515


柏垭小学
184


高观小学
214

鹤龄教育督导办(4324)
鹤龄中学
756


鹤龄小学
1304


杨村中学
235


杨村小学
653


锦屏小学
417


樵店小学
181


羊岭小学
394


石城小学
231


鸯溪小学
153


白龙教育督导办(4018)
白龙中学
1175


白龙小学
1888


禾丰小学
215


摇铃小学
85


广坪小学
237


碑垭小学
173


店子小学
245


公兴教育督导办(3656)
公兴中学
745


公兴小学
1086


香沉中学
111


香沉小学
435


圈龙小学
297


涂山小学
432


金仙小学
246


长岭小学
172


吼狮小学
132


合计

26461

剑阁县2016年秋-2017年春学年度学生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第二包,菜籽油)配送范围划分表

B区:

教办
学校
就餐人数(参考)
备注

直属学校(12595)
剑阁中学
5217


剑州中学
2662


文峰中学
1094


实验学校
1333


普安小学
1439


普安幼儿园
850


普安教育督导办(3054)
普安中学
871


龙源中学
362


田家小学
381


龙源小学
684


江石小学
141


鹤鸣小学
62


南禅小学
374


闻溪小学
179


城北教育督导办(2279)
城北小学
158


北庙小学
157


西庙小学
258


柳垭小学
321


抄手小学
290


盐店小学
473


姚家小学
622

柳沟教育督导办(1610)
柳沟中学
297


柳沟小学
492


凉山小学
278


毛坝小学
138


义兴小学
309


垂泉小学
96


武连教育督导办(2184)
武连职中
456


武连小学
523


东宝中学
187


东宝小学
487


马灯小学
138


秀钟小学
286


正兴小学
107


开封教育督导办(3005)
开封中学
1307


高池小学
350


开封小学
940


国光小学
121


迎水小学
212


碗泉小学
75


元山教育督导办(2491)
元山中学
403


元山小学
843


时古小学
98


王河小学
415


演圣小学
412


柘坝小学
166


公店小学
154


合计

27218

附表3:

剑阁县2016年秋-2017年春学年度学生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第三包,面粉)配送范围划分表

A区:

教办
学校
就餐人数(参考)
备注

直属学校(3348)
剑阁职中
3348


下寺教育督导办(6667)
剑门关高中
3916


龙江小学
1803


剑门关实验学校
472


上寺小学
178


普广小学
42


香江国际幼儿园
256


剑门教育督导办(2537)
剑门中学
478


剑门关小学
1011


汉阳中学
201


汉阳小学
477


张王小学
304


小剑小学
66


江口教育督导办(1911)
江口中学
169


江口小学
581


木马中学
248


木马小学
515


柏垭小学
184


高观小学
214

鹤龄教育督导办(4324)
鹤龄中学
756


鹤龄小学
1304


杨村中学
235


杨村小学
653


锦屏小学
417


樵店小学
181


羊岭小学
394


石城小学
231


鸯溪小学
153


白龙教育督导办(4018)
白龙中学
1175


白龙小学
1888


禾丰小学
215


摇铃小学
85


广坪小学
237


碑垭小学
173


店子小学
245


公兴教育督导办(3656)
公兴中学
745


公兴小学
1086


香沉中学
111


香沉小学
435


圈龙小学
297


涂山小学
432


金仙小学
246


长岭小学
172


吼狮小学
132


合计

26461

剑阁县2016年秋-2017年春学年度学生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第三包,面粉)配送范围划分表

B区:

教办
学校
就餐人数(参考)
备注

直属学校(12595)
剑阁中学
5217


剑州中学
2662


文峰中学
1094


实验学校
1333


普安小学
1439


普安幼儿园
850


普安教育督导办(3054)
普安中学
871


龙源中学
362


田家小学
381


龙源小学
684


江石小学
141


鹤鸣小学
62


南禅小学
374


闻溪小学
179


城北教育督导办(2279)
城北小学
158


北庙小学
157


西庙小学
258


柳垭小学
321


抄手小学
290


盐店小学
473


姚家小学
622

柳沟教育督导办(1610)
柳沟中学
297


柳沟小学
492


凉山小学
278


毛坝小学
138


义兴小学
309


垂泉小学
96


武连教育督导办(2184)
武连职中
456


武连小学
523


东宝中学
187


东宝小学
487


马灯小学
138


秀钟小学
286


正兴小学
107


开封教育督导办(3005)
开封中学
1307


高池小学
350


开封小学
940


国光小学
121


迎水小学
212


碗泉小学
75


元山教育督导办(2491)
元山中学
403


元山小学
843


时古小学
98


王河小学
415


演圣小学
412


柘坝小学
166


公店小学
154


合计

27218

附表4:

剑阁县2016年秋-2017年春学年度学生食堂

大宗食品采购(学生饮用奶类)配送区域划分表

教办
学校
就餐人数(参考)
备注

直属学校(15943)
剑阁职中
3348


剑阁中学
5217


剑州中学
2662


文峰中学
1094


实验学校
1333


普安小学
1439


普安幼儿园
850


下寺教育督导办(6667)
剑门关高中
3916


龙江小学
1803


剑门关实验学校
472


上寺小学
178


香江国际幼儿园
256


普广小学
42


剑门教育督导办(2537)
剑门中学
478


剑门关小学
1011


汉阳中学
201


汉阳小学
477


张王小学
304


小剑小学
66

江口教育督导办(1911)
江口中学
169


江口小学
581


木马中学
248


木马小学
515


柏垭小学
184


高观小学
214


鹤龄教育督导办(4324)
鹤龄中学
756


鹤龄小学
1304


杨村中学
235


杨村小学
653


锦屏小学
417


樵店小学
181


羊岭小学
394


石城小学
231


鸯溪小学
153


白龙教育督导办(4018)
白龙中学
1175


白龙小学
1888


禾丰小学
215


摇铃小学
85


广坪小学
237


碑垭小学
173


店子小学
245

公兴教育督导办(3656)
公兴中学
745


公兴小学
1086


香沉中学
111


香沉小学
435


圈龙小学
297


涂山小学
432


金仙小学
246


长岭小学
172


吼狮小学
132


普安教办(3054)
普安中学
871


龙源中学
362


田家小学
381


龙源小学
684


江石小学
141


鹤鸣小学
62


南禅小学
374


闻溪小学
179


城北教办(2279)
城北小学
158


北庙小学
157


西庙小学
258


柳垭小学
321


抄手小学
290


盐店小学
473


姚家小学
622


柳沟教办(1610)
柳沟中学
297


柳沟小学
492


凉山小学
278


毛坝小学
138


义兴小学
309


垂泉小学
96


武连教办(2184)
武连职中
456


武连小学
523


东宝中学
187


东宝小学
487


马灯小学
138


秀钟小学
286


正兴小学
107


开封教办(3005)
开封中学
1307


高池小学
350


开封小学
940


国光小学
121


迎水小学
212


碗泉小学
75


元山教办(2491)
元山中学
403


元山小学
843


时古小学
98


王河小学
415


演圣小学
412


柘坝小学
166


公店小学
154


合计

53679

附表5:

剑阁县2016年秋-2017年春学年度学生食堂

大宗食品采购(鸡蛋类)配送区域划分表

教办
学校
就餐人数(参考)
备注

直属学校(15943)
剑阁职中
3348


剑阁中学
5217


剑州中学
2662


文峰中学
1094


实验学校
1333


普安小学
1439


普安幼儿园
850


下寺教育督导办(6667)
剑门关高中
3916


龙江小学
1803


剑门关实验学校
472


上寺小学
178


香江国际幼儿园
256


普广小学
42


剑门教育督导办(2537)
剑门中学
478


剑门关小学
1011


汉阳中学
201


汉阳小学
477


张王小学
304


小剑小学
66

江口教育督导办(1911)
江口中学
169



江口小学
581



木马中学
248



木马小学
515



柏垭小学
184



高观小学
214



鹤龄教育督导办(4324)
鹤龄中学
756



鹤龄小学
1304



杨村中学
235



杨村小学
653



锦屏小学
417



樵店小学
181



羊岭小学
394



石城小学
231



鸯溪小学
153



白龙教育督导办(4018)
白龙中学
1175



白龙小学
1888



禾丰小学
215



摇铃小学
85



广坪小学
237



碑垭小学
173



店子小学
245



公兴教育督导办(3656)
公兴中学
745


公兴小学
1086


香沉中学
111


香沉小学
435


圈龙小学
297


涂山小学
432


金仙小学
246


长岭小学
172


吼狮小学
132


普安教办(3054)
普安中学
871


龙源中学
362


田家小学
381


龙源小学
684


江石小学
141


鹤鸣小学
62


南禅小学
374


闻溪小学
179


城北教办(2279)
城北小学
158


北庙小学
157


西庙小学
258


柳垭小学
321


抄手小学
290


盐店小学
473


姚家小学
622


柳沟教办(1610)
柳沟中学
297


柳沟小学
492


凉山小学
278


毛坝小学
138


义兴小学
309


垂泉小学
96


武连教办(2184)
武连职中
456


武连小学
523


东宝中学
187


东宝小学
487


马灯小学
138


秀钟小学
286


正兴小学
107


开封教办(3005)
开封中学
1307


高池小学
350


开封小学
940


国光小学
121


迎水小学
212


碗泉小学
75


元山教办(2491)
元山中学
403


元山小学
843


时古小学
98


王河小学
415


演圣小学
412


柘坝小学
166


公店小学
154


合计

5367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 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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