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赤峰市共享单车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赤峰市共享单车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赤峰市中心城区居民短途出行提供更多选择,鼓励引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市住建局起草了《赤峰市中心城区共享单车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邮箱:zjuzqyj2024@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3日。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4日

赤峰市中心城区共享单车项目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方便赤峰市中心城区居民短途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为市民出行提供更多选择,鼓励引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构建赤峰市城市慢行交通系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赤峰市实际,拟定赤峰市中心城区共享单车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1、项目名称:赤峰市中心城区共享单车项目;

2、引入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及监管单位: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经营内容:

目前中心城区人口约为100万人,按照每百人1辆共享单车经测算可再配置共享单车8000辆,其中共享自行车及共享助力自行车各4000辆。

(2)站点规划: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规划红山区、松山区及喀旗和美园区站点约300个。

(3)标段数量:2个。引入不同品牌的两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共享单车配额两家平均分配。

(4)经营方式: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政府提供停放场地,中标人投资建设站点,购置共享单车,由使用者付费,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营期满后运营方将运营的共享单车移交政府,并将土地恢复原样。

(5)经营期限及管理方式:根据年收入费用、折旧费用、运营维护成本费用、年净收入估算,确定经营期限为8年,经营期限届满经营权终止。共享单车管理采用电子围栏+人工摆放模式。

(6)监管考核

招标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每季度汇总考核评分(取平均值),季度考核不合格(分值低于60分),当年第一次对中标人下调应投放数额的10%,第二次出现下调应投放数额的20%,第三次出现调减中标人全部投放数额(调减的共享单车直接移交政府)。

季度考核合格(分值60分以上低于80分),第一次对中标人进行书面警告,第二次下调应投放数额的5%,第三次下调应投放数额的10%,依此类推,直至调减全部投放数额(调减的共享单车直接移交政府)。

季度考核良好(分值80及以上),维持现有投放数额。

季度考核优秀(分值90分及以上),如之前投放数额无调减投放数额不变,如有调减恢复应投放数额的5%。

共享自行车项目考核体系

序号

指标项

分值

指标项说明

评分标准

1

车辆完好率

20

考核企业投放车辆的完好程度,包括:①车辆零部件(如车架、车轮、把手、刹车、踏板、安全头盔、智能锁等)的完好情况;②车身标识、车牌、编码、二维码等的完好情况等。

对车辆完好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每辆问题车扣0.5分,每月累计发现20辆以上本分段分值全部扣除。

2

站点卫生

10

考核企业运营车辆站点及车辆整洁情况。

对站点及车辆卫生进行抽查,发现每个问题站点扣1分,每辆问题车扣0.5分,每月累计发现10个站点或20辆车本分段分值全部扣除。

3

车辆秩序

35

考核各运营企业针车辆秩序维护情况。

对站点车辆秩序抽查,发现车辆堆积、空置、倒地、摆放不齐、未停放至站点等现象未及时处理的(30分钟)的每个站点扣2分,每月累计发现10个站点本分段分值全部扣除。

4

投诉处理

10

考核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投诉的情况。

投诉事项确为运营企业责任的每项扣1分,每月累计5项本分段分值全部扣除。

5

数额管理

20

考核企业应投放数额。

对企业投放数额抽查,发现每辆车超额投放车辆扣1分,每月累计发现10辆本分段分值全部扣除。(如分值全部扣除后仍发现超额投放情况,当季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6

应急处理

5

考核企业在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企业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效果进行考核评分。
注:应急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暴雪、暴雨)、社会安全事件以及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现场处置等。

处理突发事件未响应或不及时本分段分值全部扣除(如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当季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标签: 共享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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