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协、功能园区科协,市级学(协)会,市属企事业单位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三支队伍”建设,落实“创新实干奋进年”工作部署,更好地履行科协组织“四服务”职能,发动基层科协组织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奋力“争一流、创样板、谱新篇”,根据《宁波市科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科协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组织建设类:包括党建实践特色创新项目、党建研究课题项目、科技智库计划(青年)项目、科技志愿服务项目、学会联合体建设示范项目、高校科协组织建设提能试点项目、学会风采展示项目、博士创新站提质增效行动项目。

(二)科学家精神弘扬类:包括弘扬科学家精神资助项目、“科学家故事众创空间”建设资助项目、院士文化建设项目。

(三)科创类:包括“科学咖啡馆”品牌示范项目、“361”万千亿级产业论坛项目、科技沙龙项目、全国学会宁波行暨“百会百场”助企强链系列对接活动项目、中国(宁波)—中东欧国家专题科技交流项目、海智“访学访工访窗口”对接会项目。

(四)科普类:包括科普活动项目、科普图书出版资助项目。

二、申报对象

各市级学(协)会、市属企事业单位科协、学会服务站、科普教育基地、海智企业、科技志愿服务组织等。

鼓励学会与学会、学会与区(县、市)科协、学会与企事业单位科协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

三、申报方式

通过市科协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报送电子申报材料(网址为https://hdb.nbast.org.cn/,链接在宁波市科协网站的“服务大厅”栏目中“科协项目申报”模块)。各申报单位进行注册后,登录申报平台进行申报。为防止申报延误,请各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后与市科协相关部室联系人进行确认,如有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市科协相关部室联系。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二)合作协议:由联合申报项目的牵头单位提供。

五、申报要求

(一)认真详实填写《项目申报书》,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禁止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三年内申报市科协资助项目,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销立项处理,并予通报。

(二)一个项目填写一份申报书,单位合作申报项目的还应提供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等。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基本科技专业水平和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是申报单位正式会员。

(四)2023年有未完成项目的,本年度不能再申报同类项目。

(五)2024年1月1日后开展且符合《市科协2024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的项目均可申报。

六、申报受理

(一)截止时间

申报截至2024年6月15日。

(二)联系方式

各项目申报联系人详见《指南》。

市科协通讯地址:鄞州区和济街95号,邮编:******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的项目不符合《指南》要求,资助范围、目标不明确,重复申报、一题多报,以及填报漏项、填报内容过于简单而未能表达清楚的视为审查不合格,不进入评审环节。申报金额应与《指南》中相关资助金额基本相符,且应为整数。

(二)申报单位名称须与银行账户开户名称一致。

(三)受资助项目在对外宣传时,如在主持词、有关宣传材料、现场背景板中应注明“宁波市科协资助项目”字样。

(四)申报项目应在2024年内启动,并于2024年11月25日前完成(有特殊情况的需提前说明)。项目实施必须与申报书一致。


附件:1.市科协2024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市科协资助项目申报书

关于开展2024年度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doc

关于开展2024年度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pdf



宁波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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