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笔架新村小区配套工程施工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笔架新村小区配套工程施工
招 标 公 告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笔架新村小区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笔架新村小区配套工程已由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利民基建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利民基建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二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一标段: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笔架新村小区内配套排水工程;
二标段: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笔架新村小区外配套道路工程;
2.2建设地点: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笔架新村小区。
2.3建设规模:(具体以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为准)
一标段:DN300污水管道316.09米,DN400污水管道164.38米,DN500污水管道56.6米;DN300雨水管道253米;化粪池2个(13400*3700);
二标段:小区外市政道路其中:岳阳路路长319米,朱家口街路长420米;宽为25米;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开工日期。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两个标段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许可证原件、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原件(相关专业)、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应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原件)、授权委托书、投标项目经理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出具)、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和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于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利民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穆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人:秦菲菲
电 话:0416-*******
传 真:0416-*******
日 期:
标签: 小区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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