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度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人民防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通过在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解决多头监管、重复执法的问题,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2024年,本市人民防空领域监督检查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范围,实现年度抽查结果100%公开,落实监管工作常态化,力争全市人民防空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更加规范,达到依法监管、精准监管、科学监管的工作目标。
三、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本市人民防空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活动。
因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上级部门转办交办、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相关审批检查、行政执法后督察、突发事件、安全检查等问题线索等需要对检查对象实施针对性检查的,不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基本原则
全面覆盖,清单管理。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人民防空监管的基本手段,原则上所有计划内行政检查都纳入随机抽查范围,全面梳理随机抽查清单,实现抽查事项清单化管理。
明确职责、统筹协调。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高效统筹协调人民防空监管工作,做到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科学配置有限的监管执法资源。
属地管理、分级分类。压实人民防空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属地责任,结合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际,对监管对象实施监管,提升随机抽查的精准性、科学性、绩效性。
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法公开检查清单、检查计划、实施过程、检查结果等检查事项,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监管环境。
五、职责分工
市、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滇中新区、磨憨—磨丁合作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的监管职责,结合权责清单,全面梳理、确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市抽市查,县抽县查”的原则,统筹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工作。
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三处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牵头工作,组织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协调相关业务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健全检查人员名录库,确定年度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和检查人员,开展随机抽查和结果公开等工作。四处负责配合三处制定完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通过现场、书面以及网络等检查方式开展检查活动。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处负责配合三处制定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通过书面、现场等检查方式开展“对公共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滇中新区、磨憨—磨丁合作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级人民防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本级“双随机、一公开”督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联合本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在建人民防空工程开展抽查检查工作。
六、组织实施
(一)抽查对象
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抽查本部门审批在建人防工程、全市公共人防工程;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滇中新区、磨憨—磨丁合作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抽查本部门审批在建人防工程。
(二)抽查时间
11月10日前,按照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分别完成随机抽查工作。抽查完成后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抽查事项、比例、频率
对在建人民防空工程各参建单位履行职责行为的抽查,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今年至少抽查4户,按照2-4户/次的抽查频率进行抽查,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滇中新区、磨憨—磨丁合作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户数,确保每个县(市)区至少抽查1户,抽查频率1-2户/次;对全市公共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单位履行维护管理职责行为的抽查,按照15%(至少1户)的比例进行检查。
(四)检查人员抽取
抽查人员主要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组成检查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2人),专业技术事项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提供技术服务。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接照回避原则予以调整。
(五)检查对象抽取
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监管平台(云南)”,检查对象将通过“平台”随机抽取。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特殊监管对象,不列入随机抽查范围。
(六)检查结果运用
各级人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要在本级门户网站公布检查情况及处罚等信息,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同时加强与社会诚信平台体系的密切衔接,共享人防领域随机抽查有关信息。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人防企业红黑名单信用记录,要逐级如实上报国家和省、市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平台,运用“黑名单”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实施信用惩戒,增强人防从业单位诚信自律的自觉性。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全市国防动员系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中职责分工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本实施方案中的要求,主动开展工作。
(三)公开检查结果,注重结果运用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直接实施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市国动办或者区政府官方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检查的时间、内容、结果等情况,并按照信用评价有关规定,将随机抽查结果作为监管对象的信用等级评价、失信修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跟踪问效
要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导机制,不断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在提升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上做文章,着力提升随机抽查工作效能。
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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