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大学录播设备与录播教室建设招标公告
轻工大学录播设备与录播教室建设招标公告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高清会议摄像机 | 3 | 台 |
2 | 无线话筒接受系统 | 3 | 套 |
3 | 智能工作站 | 1 | 台 |
4 | 数字音频处理模块 | 1 | 套 |
5 | 录播系统模块 | 1 | 套 |
6 | 智能切换系统模块 | 1 | 套 |
7 | VGA采集模块 | 1 | 套 |
8 | “一键式”录播中控系统模块 | 1 | 套 |
9 | 视频会议模块 | 1 | 套 |
10 | 智能跟踪系统 | 1 | 套 |
11 | 交互智能大屏显示系统 | 2 | 台 |
12 | 交互式平板电视 | 2 | 台 |
13 | 讲台 | 1 | 台 |
14 | 功放 | 1 | 台 |
15 | 音箱 | 1 | 套 |
16 | 机柜 | 1 | 台 |
17 | 千兆交换机 | 1 | 台 |
18 | 云录播平台 | 1 | 套 |
19 | 直播系统 | 1 | 套 |
20 | 在线编辑系统 | 1 | 套 |
21 | 课件合成软件 | 1 | 套 |
22 | 互动系统 | 1 | 套 |
23 | 液晶电视 | 2 | 台 |
24 | 900M双频吸顶式无线AP | 1 | 套 |
25 | 培训桌 | 20 | 张 |
三、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投标人提供的主要货物和服务[录播系统(同一品牌,含摄像机)、交互智能大屏]如不是自己生产或拥有的,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厂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必须具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图像定位系统》、《智能导播系统》、《云录播管理系统》、《屏幕采集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发布地点时间及标书费
报名及领取招标书时间:2016年6月27日—2016年7月1日 下午4时前(逾期不候不补),标书费100元,不退。
领取招标文件地址:武汉轻工大学招投标办公室(常青校区行政楼515室)。
报名携带资料:报名时,请提供单位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并携带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7月6日 上午9:00
2、开标地点:武汉轻工大学常青花园校区行政楼407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话:(招投标中心)027-********
张老师 电话:(教务处) 138*****032
武汉轻工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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