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大庆市龙凤湿地大桥维修改造项目经理部自用物资招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大庆市龙凤湿地大桥维修改造项目经理部自用物资招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二局/一公司/大庆龙凤湿地项目部
发布时间:2024-05-24 10:59:01
投标截至时间:2024-06-05 00:00:00
内容: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大庆市龙凤湿地大桥维修改造项目经理部自用物资招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201-SDDQ-WZZL-2024-001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大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大庆市龙凤湿地大桥维修改造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周转材料进行公开招标租赁。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设物〔2018〕185号);

1.2.8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原桥梁主线长度约3960m,其中主桥长260m,引桥长约3700m,匝道桥总长度约925米。原主桥采用50+80+80+5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引桥采用桥标准跨径为30m的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及25m的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大铰缝),匝道桥采用标准跨径为20m的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小铰缝)。主线桥按双幅布置,主桥单幅宽度为15m,引桥单幅宽度13m,匝道桥宽度为11.25m。

主桥改建部分:拆除主桥上部结构及附属,保留主塔及既有桥墩,新建桥墩P1、P2、P3、P4(下部结构采用现浇混凝土桥墩墩柱,现浇承台和钻孔灌注桩基础),新建混凝土连续梁(主桥跨径布置为(50+55+22.75)+4.5+(22.75+55+50m),双向六车道,桥面分两幅布置,幅间间隔为1m,每幅断面布置为2.5m(人行道)+12m(车行道)+0.5m(防撞栏杆)=15m,设置18对吊杆,间距12m)及附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周转材料租赁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周转材料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及租赁要求: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20万吨(含)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生产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含)人民币;需提供2021-2023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资料)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C认证资料;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2021-2023)专业检测机构(具有CMA认证)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2021-2023年每年均有)具有投标产品房建、路桥等工程(合同额50万元以上)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招标单位罚期内的投标人;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13%);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谈判联系人邮箱(联系人及电话:杨威 186*****112,邮箱:*********@qq.com%EF%BC%89%EF%BC%8C%E5%90%91%E8%B0%88%E5%88%A4%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6%8A%A5%E5%90%8D%E8%B4%AD%E4%B9%B0%E8%B0%88%E5%88%A4%E6%96%87%E4%BB%B6%E3%80%82">*********@qq.com),向谈判单位报名获取谈判文件。

4.2本次招标文件免费赠送。

4.3招标文件均为电子版出售,若需纸质文件需特殊注明,邮费自理 。招标机构将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不对邮寄过程中的迟误或遗失负责。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06月05日上午09:30-10:0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5日10:00整,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三永街道(英伦三岛龙凤小镇)龙兴路568-14号,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大庆市龙凤湿地大桥维修改造项目经理部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5日10:00整

6.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湿地大桥项目部,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大庆市龙凤湿地大桥维修改造项目经理部二楼会议室。

(1)付款方式

买方收到卖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扣除当期应付价款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 6 个月);剩余价款,买方在 120 日后支付该周期结算货款的80%,剩余部分在 120 日内支付。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无息返还给卖方,但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2)货款的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所有付款均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铁建银信、云信、e信通)等方式支付到卖方合同中指定银行帐号;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的,卖方承担相关贴息费用,承兑汇票支付不少于70%。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租平台(www.crcccl.com)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8.1本次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根据实际填写)

本次招标无招标代理服务费。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大庆市龙凤湿地大桥维修改造项目经理部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三永街道(英伦三岛龙凤小镇)龙兴路568-14号

联系人及电话:杨威186*****112

电子邮件:*********@qq.com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大庆市,大庆

标签: 龙凤湿地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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