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体育训练中心2024年度各项目参赛器材、服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徐州市体育训练中心2024年度各项目参赛器材、服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各项目参赛器材、服装采购 JSZC-******-HWZX-G2024-025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17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WZX-G2024-0251
项目名称:2024年度各项目参赛器材、服装采购
预算金额:54.******万元(采购包1:8.******万元;采购包2:23.******万元;采购包3:7.******万元;采购包4:1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标段一包含:体操-比赛服装,套路-比赛服装、比赛鞋子,教练员-服装;标段二包含:射箭-训练箭、羽毛片、国产箭尾、箭侧垫、响片、护指皮、X10箭尾,体操-平衡木、高低杠杠面、折叠斜坡、低山羊、充气气垫,网球,网球拍,羽毛球,羽毛球-吸汗带手胶,教练员-秒表;标段三包含:跆拳道-电子护具、电子护头、发射器、接收器、电子脚套、鸡肶靶、护胸、伊朗靶、大方靶、平衡水袋;标段四包含:散打-散打护具(男子)、手靶(拳击弧形)、脚靶、训练加厚胸靶,套路-标准刀、标准剑、标准棍、标准枪、训练刀、训练剑、棍、南刀、对练枪、剑穗、刀彩、枪樱、枪头、对练刀,拳击-拳击服(男子)、拳击鞋、打沙包拳套(直型)、手靶(弧形)、拳击手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日后, 15 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
6.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请填写完整)。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2024年05月25日至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2024-06-1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7日09:30)前。
2、2024年5月31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5月31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人:孙逊
联系电话:0516-********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6bb8725f6e204c******f79f2bc52bf0
1.采购人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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