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巴乡格拉自然村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尼巴乡格拉自然村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卓尼县尼巴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办理卓尼县尼巴乡格拉自然村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业务。根据卓发改【2016】259号文的批复,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卓尼县尼巴乡格拉自然村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及内容:(一)基础设施:1、新建停车场914㎡。2、房前房后、河塘沟渠、村内边角地带、主次巷道等地绿化1668㎡。3、新建公厕2座60㎡。4、新建滨河路人行道铺设鹅卵石200m,宽1.8m。5、村庄入口标示牌1处。6、新建消防水池1座50立方米,包括灭火器2组、消防软管1000m、水泵、柴油发动机等设备。7、安装太阳能热水器84台。(二)公共服务:8、新建村民文化广场1处1078㎡,包括简易文化舞台50㎡、健身器材1套、篮球场420㎡、文化墙1处、宣传栏2个、硬化铺装608㎡、座椅3个、挡墙34m。9、校园场地硬化2840平方米。10、老年人活动中心维修,包括地面铺装220㎡,更换门窗。11、五保户供养用房维修,包括室内工程、室外地坪、大门。(三)区域环境:12、新建河堤400m,防护栏杆200m。;
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施工地点:卓尼县尼巴乡格拉自然村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三级及以上资格证 以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三年至少有1项同类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2. 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文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取费证副本;d、安全生产许可证;e、开户银行许可证、最新银行资金证明;f、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g、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安全员、机械管理员的证书,以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h、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许可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i、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相关人员工资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上述证件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本单位在机械、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承揽本工程切实可行的资料到现场报名,并提供复印件壹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二次复印无效)。
三、报名地点:卓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四、报名时间:2016年 6 月 28日-2016年 6 月 30 日(节假日不休息)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五、投标保证金:(电汇、转账、担保函)。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帐户电汇或转帐到卓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电汇或转帐时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转帐或电汇凭据及时送到卓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本款项是否到账(以保证金到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同时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或担保函与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网银不予受理),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3、投标单位如需办理投标保证金担保事宜的,需经需经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伍仟圆整
开户名称:卓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收款人帐号:6632 0302 4928 9000 20
行 号:********0102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周街支行
联系电话:****-*******
支付方式: 银行转帐或电汇(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
六、卓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七、联系人及电话:
贺学英:****-*******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2016年6月24日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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