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喷泉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西区喷泉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我单位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16年 6月28日在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九华北大道333号)608会议室以公开的方式确定2016-2017年衢州市西区喷泉养护工程施工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本项目交易范围为市民公园、月亮湾公园、祥云公园、市政广场内所有的喷泉设备设施及相关的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更新更换、喷泉操作使用等,不可预见的各种事件产生的相关维修保养、安保等。具体包括市政广场音乐喷泉及附属喷泉,市民公园观景台喷泉、雾森,月亮湾公园喷泉及雾喷,祥云公园雾喷等喷泉的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包括配电房、喷泉控制室、喷泉控制配电箱等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及市政广场喷泉水池的维修清洁、水体的更换等养护内容。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电气设备、喷泉设备的养护管理标准及业主方的相关养护管理标准。
交易最高限价为 428671 元。养护期为2年(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交易资格要求
2.1本次交易要求承包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注明喷泉设备维护或喷泉设备维修或施工或安装)。
2.2承包商在2012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养护项目[(类似养护项目是指依法发包的国有投资的喷泉养护类项目,质量合格的业绩)。业绩证明需同时提供养护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评价证明。承包商在提交类似业绩资料时,必须同时提供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固定办公电话资料]。
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交易保证金
3.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 7000 元整。交易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承包商申请人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交易保证金账户为:“开户单位: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衢州市中行营业部;账号:3532 5835 6849”。 交纳截止时间:2016 年6月27日16:00时前。
3.2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未按时交纳保证金的,不能参加本次交易。成交承包商的保证金在提供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收据)、合同复印件和退保证金的收据退回,未成交的承包商保证金在开标会议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开一张退保证金的收据及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复印件退回(收据注明开户行及银行账号),保证金退回资料交至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6楼602室。
3.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3.3.1已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前未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函的,没收交易保证金;
3.3.2成交承包商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
3.3.3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
3.3.4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确定的条款的;
3.3.5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
4、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函的递交
4.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16年6月28日08:30-09:30时将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交至工作人员。
4.2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09:30时,地点为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九华北大道333号)608会议室,资格审查资料、报价函应分别装订成册,单独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承包商单位章。未按规定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4.3资格审查资料(一正四副)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审查标封面;
(2)资格审查表;
(3)资格后审承诺书;
(4)业绩证明资料;
(5)人员投入情况。
4.4报价函(一正四副)包括:
(1)报价函。
4.5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承包商报价时只报总价。
4.6承包商的报价,应是完成本交易作业范围及期限的全部内容,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利润、税金、风险等所有费用。
4.7承包商递交的资料需包含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函。未按要求提供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承包商的确定
(1)承包商在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该项目养护范围、地理位置、喷泉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养护的情况,承包商应根据现场情况自主报价,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且不得恶意报价或不平衡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2)承包商交易资格要求不符合的,发包人予以拒绝;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对前3名承包商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函进行审查,如不符合交易公告要求的,发包人予以拒绝。最终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的为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3)报价在最高限价428671 元(含暂列金额0万元)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4)本工程设风险控制价【最高限价*85%】。承包价如低于本工程风险控制价的,应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额度为承包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5)暂列金额为0元,除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承包商不得擅自变动暂列金额,发包人予以拒绝;该项费用由发包人掌握。
(6)确定承包商在公示结束30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承包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发包人将没收交易保证金,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并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7)承包人开始施工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有权在原承包商中按序选择承包人。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6、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在附件中下载
附: (1)报价函(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2)资格审查资料(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3)合同主要条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4)西区喷泉养护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发包人: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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