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年度资溪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单位的公告招标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年度资溪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单位的公告招标公告





为高质量落实资溪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有关工作,根据《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2024年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赣财建〔2023〕237号)、《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24年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流通字〔2024〕34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024-2025年度资溪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实施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遴选范围

(一)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以资溪冷链物流园为载体打造一个综合性县级物流中心,项目规划用地58.98亩,其中商贸仓储中心面积:*****平方米,快递分拣中心*****平方米,冷库面积:*****平方米,农批市场面积:8000平方米,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对装卸站台、仓库地面、防雨棚等设施改造升级,配置货架、托盘、叉车等设备,合理划分物流作业区、辅助作业区等区域,实现货物统仓共配。

(二)建设“互联网+第四方”供销集配中心

提升改造7个乡(镇)物流配送站,推行“交邮融合”、“客货并进”,探索推广城乡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模式,协调同城物流、邮政快递企业与镇村公交企业开展合作。提升改造“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设施设备,将“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中心和乡镇集配网点统一纳入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实现快消品、快递、农资、农副等服务业态,构建起集约共享、开放惠民、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供销集配体系;制定统一管理标准、使用统一服务标识,布设乡镇村集配站点,配备终端设备,完善服务功能,开展快件、农资等接收送达服务。

(三)健全乡村末端配送网点

以乡镇供销集配中转站为载体,改造升级70个村级配送末端网点,其中物流作业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优先利用村级便利店、夫妻店、便民服务店等商业网点,物流作业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对现有场站进行提升改造,配备电脑、货架、打包工具等设施,统一门头标识,具备货物存放、收寄等功能。2024年12月底完成100%乡(镇)物流配送站改造、村级服务网点业务覆盖率达到90%,2025年底前实现乡村末端网点共享率达到60%,实现包裹快件、大件物流从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到乡村配送站(点)24小时内完成,到农户48小时内完成(统一标牌、明示收费标准、管理制度、监督电话上墙等)。

(四)推动县乡村共同配送

整合县域内粮油类、食品类、酒水类等主要的经销商、代理商入驻配送中心,引导商品资源入驻并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统仓共配;快消品统仓共配率达到50%;全年平均周转次数8次以上。引入客运、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物流等运力资源,合理配置运力资源,提升物流时效,降低物流成本,县域内快递物流、零担专线、商贸物流等物流资源整合率达到20%以上,推广统仓共配、众包物流、客货邮快融合等新业态新模式。

(五)县域物流配送车队建设

充分发挥我县“客货邮”运力资源优势,利用农村客运公交车辆的富余空间,通过“城乡客运+农村物流+邮政快递”的方式,依托村村通公交将货物配送至县客货邮集散中心,开展农村物流快递配送附加服务。提升农村快递服务规范化水平,督促快递企业有效落实派费承诺,助力加快商业流通体系建设,全力畅通全县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渠道,对新购置车辆给予支持。

(六)建立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

建设一个县级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用于支撑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运营,推广应用统一的“上行揽收+下行集配+信息共享+终端寄递”的数字化运营平台。平台可提供WMS、TMS、OMS、视频监控、数据展示等功能服务,对外方面,可实现与上游经销商、代理商的订单信息互通,也可实现乡镇物流配送站、村级服务网点通过用户权限下单,对内方面,可实现仓储、运输等具体运营功能,信息化系统使用率达到60%以上。

(七)建设冷链物流设施

以资溪供销冷链物流园为载体,建设冷库库容2万平方米,分为冷藏库及冷冻库。开展肉类冷链、水产品冷链、果蔬冷链物流业务,提供仓储、冷冻加工、冷冻运输、保鲜加工、冷藏运输等服务功能,加快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适应现代流通和消费要求的冷链物流仓储设施设备。

二、项目遴选条件

1.在本县依法登记注册及纳税。

2.按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

3.建立独立、规范、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安全生产、消防事故,且信用记录良好。

4.申请主体应为试点项目实施的实际投资主体,对试点实施有明确规划和措施,且具备完成申报内容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5.申报实施单位承诺接受试点工作推进部门监督管理及第三方的指导,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及统计报表,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和绩效考核。

三、项目遴选程序

1.申报。意向实施单位对照通知申报条件,提交建设试点申报材料、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并于2024年5月27日17:30前报送至资溪县供销社办公室202室。

2.评审。由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班及第三方组成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评审,评审组按标准计分,根据评分结果,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试点项目入围实施单位。

3.公示。入围实施单位经过公示5个日历日,无异议的确定为试点实施单位并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存在异议并经查实的,取消资格并按竞争性评审结果依次递补。

四、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1.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见附件2);

2.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3);

3.试点项目意向企业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4.申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2023年度财务报表;

6.其他证明材料。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电话:0797-*******,联系人:何景文,邮箱:zxgxs_ok@126.com

1716527222036.jpg附件1.docx1716527222037.jpg附件2.docx1716527224353.jpg附件3.docx1716527224224.jpg附件4.docx1716527224142.jpg附件5.docx



来源: 供销社

标签: 物流配送 体系建设 试点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