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生态文明教育馆暂名配套设施整修设计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市鄞州生态文明教育馆暂名配套设施整修设计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鄞州生态文明教育馆(暂名)配套设施整修设计施工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宁波市鄞州生态文明教育馆(暂名)配套设施整修设计施工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天宫庄园内。本项目的主要内容如下:对宁波市鄞州生态文明教育馆(暂名)配套设施进行整修设计施工。

2.2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元,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为*******元)。

2.3招标范围:①本项目的细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配合服务;②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2.4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5计划工期要求:65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方案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及施工图完成后,发出开工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

2.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合格”标准。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或由以下(1)、(2)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派出);

②拟派主设计师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③施工负责人的资格须具备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任务的单位派遣);

④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允许互相兼任。

3.4其他:

3.4.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4.2 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其拟派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3 信用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施工负责人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无失信记录。

3.1.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项目经理,联合体成员(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负责派遣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成员(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负责派遣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4.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进行企业注册,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2、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其他交易系统模块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0元。

2、形式一: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虚拟子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形式二:投标保证保险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进入各自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或购买保险后,请各投标人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16时00分(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系统);2、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6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6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8.重要提示

1、本次招标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需要供应商签字或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并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但其他成员需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58号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含群、戚忠法

联系电话:0574-********

联系地址:宁波市春园路125号

标签: 配套设施 设计施工 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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