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弘业集团产业投资基金公开遴选基金管理人的公告
关于弘业集团产业投资基金公开遴选基金管理人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弘业集团产业投资基金公开遴选基金管理人 | ||
省份/直辖市 | 江苏 | 地区 | 宿迁市 |
所含内容 | 医疗器械招标医疗招标医用招标医用材料招标 |
一、遴选背景
为进一步促进区内科创产业的发展,引导更多优质科技企业落地经开区,助推园区产业提档升级,并通过股权投资基金的形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研究决定,拟设立弘业集团产业投资基金。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设立要素
(一)基金名称
弘业集团产业投资基金(以工商核名为准)。
(二)基金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制。
(三)基金注册地
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基金架构
由本次遴选的基金管理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GP),江苏弘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集团”)和其他各出资主体担任有限合伙人(LP)。
(五)基金规模
基金总规模为3亿元,首期筹集1亿元。基金管理人及其引入的LP对产业投资基金的出资合计不低于基金规模的50%。
(六)投资期限
存续期7年,其中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存续期届满后,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以延长,每次延长不超过1年,延长不超过2次。
(七)管理费
投资期内基金管理人每年按基金实缴出资的1.5%收取管理费,退出期按未退出成本收取1.5%/年,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除基金管理费外的基金开办费、第三方机构尽调、资产评估等不超实际出资0.5%,超出部分由管理人承担。
(八)基金支持方向
重点投向区内(含引进落地项目)智能制造(含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与传统制造业融合,人型机器人等)、先进制造(含芯片设备、医疗器械等)、新能源、新材料(含芯片材料、军工材料、医用材料等)等产业链上下游的优质科技创新企业,并对大消费、新经济、大健康、新科技等领域的优秀企业进行投资,主要投向科学家/工程师创新创业项目,适当布局PE、Pre-IPO项目。
(九)合规性审查
宿迁经开区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对弘业集团投资基金投资进行政策合规性审查。基金管理人应当就投资事项是否违反国家、江苏省和宿迁市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基金协议的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意见报送宿迁经开区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
(十)投委会规则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经基金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聘任。弘业集团委派2名委员,另可由各方委派观察员。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所议事项须由全部有表决权的委员4名及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三、基金管理人遴选标准
1、从业资质
基金管理人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登记;基金管理人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管理机制完备
基金管理人已构建完备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管理制度、基金管理制度、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制度、投资决策机制、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3、合法合规经营
基金管理人财务状况良好,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无相关不良记录。
4、基金日常服务
基金管理人在宿迁设置常驻固定办公场所、配置具备投资能力的专业团队。
5、募资能力
基金管理人针对基金整体层面,以引入的宿迁市外募集资金规模为重要考核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基金认缴出资的50%。
6、核心团队持股情况
核心团队在基金管理人的持股比例不低于20%。
7、科技投资背景要求
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具有丰富的企业孵化经验,孵化/入园企业数量超过500家;
高管团队自身具有深厚的资本市场和高校/科研机构或其产业园背景,具有5年以上金融机构工作经验(证券、银行、基金等),具有3年以上高校产学研机构工作经验(研究院、产业园、孵化器等),主要负责人博士/博士后学历优先;
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产学研转化及科技投资经验,投资科学家(院士、教授、博士等)项目在5个以上;基金管理人主要投资方向为科学家创业,具有丰富的科学家(两院院士、国家千人及教授博士)项目储备。
8、历史管理基金规模
基金管理人团队主要成员历史管理基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
9、管理团队
基金管理人团队具备股权、创投基金管理经历与能力,高管团队工作关系稳固,具有2名5年以上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工作或相关业务的管理人员;管理团队具备良好的投资能力,合计拥有3个及以上成功投资案例,1个及以上成功退出案例,管理团队至少有1名具备3年以上基金管理经验人员,熟悉子基金管理人遴选程序。
10、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
基金管理人应具备较强的市场化运作水平,实施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包括但不限于直投项目跟投制度等。
11、其他条件
拟设立基金引入的合伙人LP至少有一方具备国资背景(原则上该国资背景的LP,国有资金占股不低于20%)。若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未成功引入符合条件的企业,导致基金设立失败,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管理人承担。
四、基金管理人遴选程序
弘业集团产业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弘业集团向社会公开遴选。遴选工作将按照如下程序进行:申报-初筛-尽职调查-协议磋商-社会公示-确定机构。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请机构需同步提交基金设立的方案,并配合完成后续的尽职调查工作,基金管理人由弘业集团最终确定。
五、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请机构请在2024年5月29日17:30前,向弘业集团提交电子版本申报材料,并将纸质材料邮递至江苏弘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10办公室。相关联系信息如下:
邮递地址:宿迁经开区白酒检测中心9楼910室
联系人及电话:顾陈成 0527-********
电子邮箱:*********@qq.com
申报材料应包含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本。纸质材料请按照A4纸张格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其中正本必须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电子版本应包含盖章扫描版本(PDF)和可编辑版本(WORD和EXCEL)。正本、副本、电子可编辑版本与盖章扫描版本必须保持一致,若正本、副本、电子可编辑版本与盖章扫描版本内容不一致,以盖章扫描版本为准。
六、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请机构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机构,将取消其资格。
江苏弘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江苏弘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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