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年浒墅关经开区镇土壤污染调查年度服务的采购公告
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年浒墅关经开区镇土壤污染调查年度服务的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2025年浒墅关经开区(镇)土壤污染调查年度服务 | ||
品目 |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虎丘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4日 14:1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6月0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1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平泷路】K502公开开 标大厅(二) | ||
预算金额 | ¥6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邹雅琴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2-******** | ||
*">采购单位 | 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苏州高新区大同路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1*****0*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苏州高新区城际路21号2幢21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邹雅琴 |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浒墅关经开区(镇)土壤污染调查年度服务 JSZC-******-HXGW-G2024-004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1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XGW-G2024-0044
项目名称:2024-2025年浒墅关经开区(镇)土壤污染调查年度服务
预算金额:600.******万元(采购包1:200.******万元;采购包2:200.******万元;采购包3:2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项目各标段按固定优惠率报价,最高100%,结算时按照中标固定优惠后单价、实际检测和服务内容、数量及结算依据按实结算。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2024-2025年浒墅关经开区(镇)土壤污染调查年度服务。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表,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书。
本项目标段划分如下表: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预算金额 (人民币)均含税 |
一标段 | 2024-2025年浒墅关经开区(镇)土壤污染调查年度服务-一标段 | 贰佰万万元整 (¥2******.00) |
二标段 | 2024-2025年浒墅关经开区(镇)土壤污染调查年度服务-二标段 | 贰佰万万元整 (¥2******.00) |
三标段 | 2024-2025年浒墅关经开区(镇)土壤污染调查年度服务-三标段 | 贰佰万万元整 (¥2******.00) |
投标单位须根据国家或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内容和标准须满足所有相关政策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调查方案编制、地块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样品采集、土壤现场快速筛查、必要时进行土壤及地下水样品实验室检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专家评审及备案等内容。
若资料收集过程中未找到能够真实反应项目地块的地勘资料,调查单位应于调查方案编制前委托具备勘察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地质勘察,查明项目所在地土层结构、地下水水位、流向等基本信息,为调查方案编制提供有力的支撑材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注: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按照一标段到二标段到三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开评标。本项目每位投标人累计中标标段数量不得超过1个。评标时,依开标顺序,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人的中标标段。已在本项目先开标段评审中中标的投标人,不再具有本项目其余标段的得标权且不计入其余标段的实质性投标单位数量。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中标结果。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最终实际累计结算费用达到预算金额或服务至2025年12月31日,以先到者为准,本合同宣告结束后,采购人如有其他类似需求,将依据相关规定再行采购。如已委托项目尚未完成,则合同有效期延长至该项目结束中标单位履行完毕全部义务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
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2024-06-1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响应)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下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响应)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3、电子投标(响应)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161******.shtml)。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2*****950;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25-********、025-********、153*****027、153*****030;
“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1*2*****950(不见面项目)QQ:**********、*95706745。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制作机器码一致,均视为无效响应。
10、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11、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
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12、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
13、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751335。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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