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器(含触摸屏、大屏幕设备等)、广播电视、影像设备等一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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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局、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局、广州市南沙区交通局、广州市南沙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网上竞价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局、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局、广州市南沙区交通局、广州市南沙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竞价,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本项目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一、项目编号:CX2016-03609。
二、项目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局、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局、广州市南沙区交通局、广州市南沙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网上竞价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采购显示器(含触摸屏、大屏幕设备等)、广播电视、影像设备等一批。
四、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局、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局、广州市南沙区交通局、广州市南沙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行政中心D栋四楼; 联系人:刘碧玲; 联系电话:*******; 传真:********
五、本项目实施地点: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行政中心D栋四楼。
六、报价供应商递交网上报价信息开始及截止时间:2016年06月30日10点00分至2016年06月30日16点00分。
七、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取得政府采购网上竞价资格,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的有关操作规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承诺书》以及本项目《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八、项目具体要求:
(一) 最高限价:人民币60,200.00元。
(二)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设备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三)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四) 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财行〔2011〕7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五)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的规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价时必须出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等原件扫描件。
(六) 需求列表: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网上竞价资格,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网上竞价的有关约定和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网上竞价活动承诺书》以及本《供应商须知》的有关约定条款。

二、政策规定:
㈠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㈡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㈢严格执行《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产品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广东省版权局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粤权联〔2012〕1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含服务器)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㈣严格执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的有关规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价时必须出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等原件扫描件。
㈤关于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竞价。如同时参加,则将同时被拒绝。
三、报价响应要求:
㈠供应商报价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应包括保证产品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正版软件,相关辅件、组件、耗材,以及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相关费用。
㈡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最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为准),其中涉及要求出具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相关文书的,默认约定签订合同时提供(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或者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㈢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产品参数(服务方案)逐一作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必须以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项目报价响应表》作为附件,加盖公章,以报价时间截止前最新上传的附件为准)。报价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承诺项目采购文件中所附合同主要条款。
四、结果确认方法:
㈠基本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系统推荐规则:报价截止后,系统自动对报价供应商进行排序(报价低的排序在先,报价相同先报价的排序在先),系统自动推荐排序第一位的供应商给采购人确认。
㈡供应商报价畸低的,或者不满足竞价需求的,包括但不限于: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2.供应商资质不满足政策规定,或者竞价需求;3.供应商报价时未将产品参数[服务方案] 按本采购文件所附的报价响应表的格式作为附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交的产品参数[服务方案]不满足竞价需求,或者出现报价内容与附件信息前后不一致;4.响应产品[服务]不满足政策规定,或者无法核实,或者经其品牌官方渠道核实所响应产品[服务]不满足竞价需求,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
㈢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材料表明无法履行竞价承诺或者放弃成交的,按报价无效处理。
㈣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证明的,或者被证实提供盗版软件,或者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或者被证实与其它供应商串通围标、串标谋取成交的,按报价无效处理,并报告监管部门查处。
㈤出现了符合相应资质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满足竞价需求(供应商所有报价产品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供应商报价处理),或者采购人不确认推荐(排序第一位)的供应商(须说明理由),或者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被质疑、投诉且经核实质疑、投诉有效,或者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的情况,采购项目按竞价失败处理。
五、时限要求:
㈠成交供应商必须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缴纳成交服务费的,交易中心有权视情况暂停该成交供应商的网上竞价资格,予以公告,相应处理情况同步到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
㈡成交供应商必须自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对应合同正本(加盖双方公章)扫描提交到交易中心系统内。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㈢各有关当事人对本采购文件或者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或者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或者书面(加盖公章)形式向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审核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六、产品及服务要求(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
㈠产品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软件、系统集成、服务)必须符合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安全标准、质量安全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规定,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货物类产品必须是原厂原装的全新产品,由生产厂商直接交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且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以及相应的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证明,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须一致,并可追索查阅。产品交付采购单位时,须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使用培训或者指引
㈡服务要求:
1.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三年(采购需求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质保期内供应商对所供产品实行免费上门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服务,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维修保养服务。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2.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供应商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同档次替代产品予采购人临时使用或者启动临时应急措施,保障不影响采购人工作正常开展。
七、其他事项约定
㈠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向交易中心交纳相当于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㈡本项目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采购合同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负责公开。

㈢任何有关本项目之疑问,应通过系统或者书面(加盖公章)形式向交易中心协议采购部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通过其他形式的询问交易中心协议采购部或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八、违约责任:
㈠推荐(排序第一位)的供应商存在虚假响应、以低价谋取成交的情况导致采购人不予确认的,将暂停其网上竞价资格一个月。
㈡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暂停其网上竞价资格六个月:
1.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材料表明无法履行竞价承诺或者放弃成交的;
2.拒绝配合交易中心实施相关检查核验工作的;
3.成交后,不履行竞价承诺或放弃成交不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材料的;
4.成交后,因产品质量或违约等行为被采购人书面反映并经核定为属实的。
㈢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暂停其网上竞价资格一年并予以公告;情节严重的,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1.供应商提供盗版软件,或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
2.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证明的;
3.与其它供应商串通围标、串标谋取成交的;
4.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需求列表
供应商资质要求 无
供应商业绩要求 无
商品分类 数量 单位
其他货物 1 台
最高限价 ¥9700.00元
采购需求 该项目的具体需求均相当于或优于所列指标(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在响应参数中准确列明所报产品设备的商品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产地信息、(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节能证书编号)。

其他需求:

室内双基色LED显示屏
显示屏尺寸: 长4.934m*高0.374m 电子屏:F3.75室内双基色显示屏
物理点间距:4.75mm
物理密度:44321点/ m2
发光点颜色:1红+1绿
显示颜色:红,绿,黄
控制方式:恒流控制
扫描方式: 1/16扫描
模组分辨率: 64点*32点 模组尺寸: 304mm*152mm
输出电流响应:200ns
工作电压:5V 电流输出调节 :电阻调整
屏体输入电压:220±10%
操作系统:WINDOWS 98、WINDOWS NT、 WINDOWS 2k 、WINDOWS XP
控制方式:同步、脱机、GPSR无线 、U盘 、局域网
亮度:每平方亮度≥800cd
水平视角:140°
显示颜色:红色、绿色、黄色 256级灰度
观看视距:3米~100米
图像传输速度:≥72帧/秒
屏幕刷新速率:>320HZ
亮度调节方式:手动10级可调
非线性校正(GAMMA):10级可调
传送距离(控制计算机到显示屏):超5类线100m,光纤大于5公里
平均无故障时间:>10000小时
屏幕寿命:10万小时
连续工作时间:>24小时
平整度:任意相邻像素间≤0.5mm;模块拼接间隙<0.5mm ;
均匀性:像素光强、模块亮度均匀
开关电源负荷:5V/40A
计算机显示模式: 800×600,1024×768,1600x1280
图像切换:VGA同步同帧
拼装结构:单元模组化结构设计,屏面采用前安装方式,组合拼装,组装拆卸,维修方便
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
1. 上述组件均为必配部件,供应商不得变更、调整、减少,投标人的报价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应配置的相关辅件、组件;同时报价供应商必需对技术参数及服务的条款一一响应,并列出详细所投品牌型号的技术参数和服务条款,以便我单位选择时作参考,含糊不清或照抄参数者我单位有权不选择。
2. 供应商所报产品型号及参数均需与官方网上相符,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晰、不准确、有歧义,或者响应时照抄参数,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与其参数不相符者,采购人有权视其为报价无效处理并投诉。
3. 需提供5年原厂保修服务,保修期内,所有硬件设备的维修均为免费。所有设备维修服务均为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4. 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在签订合同时提供给本单位。以证明所投产品有正规的供货渠道。在我单位确认授权函原件的真确性后,方能签署合同,否则视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投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时,把原厂商出具的针对该项目的专项授权函传真到我单位进行查询确认,如未能提供,我单位将视作未能响应需求,不予选择。
5. 中标单位还应提供上述设备安装及安装所必须的线材、接头等,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且须完成设备的接入与调试,确保接入后系统运行正常,以实现市区两级视高清音频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技术兼容。所有设备必须提供5年原厂保修服务,保修期内,所有硬件设备的维修均为免费。所有设备维修服务均为上门服务,此外,在今年的城市人民防空演习过程中(包括合练、预演及正式演习期间),为区基本指挥所提供技术力量支持。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1 台
最高限价 ¥31500.00元
采购需求 该项目的具体需求均相当于或优于所列指标(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在响应参数中准确列明所报产品设备的商品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产地信息、(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节能证书编号)。

其他需求:

购买大屏液晶电视1台

液晶显示器技术参数 1台
屏幕尺寸:84inch QFHD(对角线:2135mm)
点距:0.9405(H)x 0.9405(V)
图像长宽比:16:9
响应时间:8ms
色彩:8 BIT, 16.7 M 亮度:≤350cd/ m2
对比度:1600:1(透射)
色温:10000K 扫描频率:120Hz + 120Hz
单屏重量:68kg
外形尺寸:1955mm(H) x 1130mm(V) x 70mm
显示面积:1865mm(H) x 1040mm(V)
电源:AC 100~240V,50/60,Universal,±10%
功率:450W(正常工作状态下)
支持最大分辨率:3840 x 2160(QFHD)
最佳分辨率:1920×1080
安装方式:壁挂式
配件:壁挂式安装套件1套,遥控器1个、5米HDMI连接线1条、音频线1对、USB连接线1条、5米VGA连接线1条输入接口:VGAx1、HDMIx3、视频x1、分量x1


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
1. 上述组件均为必配部件,供应商不得变更、调整、减少,投标人的报价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应配置的相关辅件、组件;同时报价供应商必需对技术参数及服务的条款一一响应,并列出详细所投品牌型号的技术参数和服务条款,以便我单位选择时作参考,含糊不清或照抄参数者我单位有权不选择。
2. 供应商所报产品型号及参数均需与官方网上相符,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晰、不准确、有歧义,或者响应时照抄参数,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与其参数不相符者,采购人有权视其为报价无效处理并投诉。
3. 需提供5年原厂保修服务,保修期内,所有硬件设备的维修均为免费。所有设备维修服务均为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4. 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在签订合同时提供给本单位。以证明所投产品有正规的供货渠道。在我单位确认授权函原件的真确性后,方能签署合同,否则视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投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时,把原厂商出具的针对该项目的专项授权函传真到我单位进行查询确认,如未能提供,我单位将视作未能响应需求,不予选择。
5. 中标单位还应提供上述设备安装及安装所必须的线材、接头等,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且须完成设备的接入与调试,确保接入后系统运行正常,以实现市区两级视高清音频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技术兼容。所有设备必须提供5年原厂保修服务,保修期内,所有硬件设备的维修均为免费。所有设备维修服务均为上门服务,此外,在今年的城市人民防空演习过程中(包括合练、预演及正式演习期间),为区基本指挥所提供技术力量支持。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1 套
最高限价 ¥19000.00元
采购需求 该项目的具体需求均相当于或优于所列指标(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在响应参数中准确列明所报产品设备的商品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产地信息、(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节能证书编号)。

其他需求:

视频会议高清摄像机 1套
20倍光学变焦
水平分辨率:1/2.8 CMOS 500万像素
图像系统:1.8V低耗超高速3Gbt/s FPGA处理器
水平分辨率: 1080P/1080i
镜头 :20倍光学镜头
光圈焦距:F=1.6-3.5,f=4.7-94
水平视角:2.9度55.4度
物距 : 10—1000mm
最低照度:0.43uxO.04ux
增益 :自动,手动可设
聚焦:自动/手动可设
信噪比: >50dB
快门速度:1150 to 1/10000自动手动可设
白平衡:自动/手动/变焦触发/室外/室内/--键触发
数字降噪:高/中/低
平移俯仰角:340度(平移),+90、一30度(俯仰)
平移俯仰速度:o.1—180度I平移),o.1—120度I俯仰)平移
俯仰速度:自动,手动可设平移,俯仰方向:手动可任意设定
预设定位:256个位置可编程
视频输出:HD—SDI,DVI(/HDMI/VGA/Y.Pb.Pr)/VBS IR时输出
摄像机控制接口:RS一232C(VISCA协议)/RS一422(VISCA协议)PECO:P/D
高清格式HD: 1080P@60 / 59.94/50/29.97/25;1080i@60/59.94/50;720P@60/59.94/50/29.97/25
高清接口HD-SDI: HD-SDI数字非编码传输距离RG59:100米/RG:200米;
高清接口 HD-DVI : DVI—HDMI/VGA/Y、Pb、Pr通过菜单设置输出多种高清信号)
传输距离 : 7—20米
电源要求:DC12V
功耗:12W重量2.0KG
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
1. 上述组件均为必配部件,供应商不得变更、调整、减少,投标人的报价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应配置的相关辅件、组件;同时报价供应商必需对技术参数及服务的条款一一响应,并列出详细所投品牌型号的技术参数和服务条款,以便我单位选择时作参考,含糊不清或照抄参数者我单位有权不选择。
2. 供应商所报产品型号及参数均需与官方网上相符,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晰、不准确、有歧义,或者响应时照抄参数,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与其参数不相符者,采购人有权视其为报价无效处理并投诉。
3. 需提供5年原厂保修服务,保修期内,所有硬件设备的维修均为免费。所有设备维修服务均为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4. 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在签订合同时提供给本单位。以证明所投产品有正规的供货渠道。在我单位确认授权函原件的真确性后,方能签署合同,否则视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投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时,把原厂商出具的针对该项目的专项授权函传真到我单位进行查询确认,如未能提供,我单位将视作未能响应需求,不予选择。
5. 中标单位还应提供上述设备安装及安装所必须的线材、接头等,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且须完成设备的接入与调试,确保接入后系统运行正常,以实现市区两级视高清音频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技术兼容。所有设备必须提供5年原厂保修服务,保修期内,所有硬件设备的维修均为免费。所有设备维修服务均为上门服务,此外,在今年的城市人民防空演习过程中(包括合练、预演及正式演习期间),为区基本指挥所提供技术力量支持。

九、本项目合同附件:CX2016-03609-HT(请点击打开浏览)。
十、报价响应表附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项目报价响应表》(请点击打开浏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三楼
传真:***-********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网址:http://wj.gzggzy.cn/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6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影像 显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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