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中心血站核酸检测及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合川中心血站核酸检测及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重庆市合川中心血站核酸检测及配套设备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分包
名称
数量
(套)
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备注
1
核酸检测及配套设备
1
200
4
本分包所采购货物可以是进口产品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产品,投标人为制造商(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为确认投标人身份合法有效,由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原件,报名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二)为确认投标人身份合法有效,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报名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须在现场报名时单独提交一份进行验核和收取,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投标人将视为以他人名义投标,其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三)公告发布期限: 2016年6月25日至2016年7月1日,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期内,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实质性要求内容。
(四)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开标当天现场报名,不需提前报名。
(五)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分包(售后不退,供应商为微型企业的,免费提供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
(七)开标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文化艺术中心五楼)
(八)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年7月18日北京时间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7月18日北京时间15:00
(十)开标时间:2016年7月18日北京时间15:00
五、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支付至投标保证金账户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账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红色标注“投标保证金账户”。
(三)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开户银行账户按规定金额一次性支付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内,并于2016年7月18日15:00时前到账,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投标保证金的汇入时间风险,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视为未缴纳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特别提醒:
1、为方便投标保证金的核查,请各投标人把银行进帐单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为保证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投标供应商必须自行进入合川区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qhcjy.com)注册(注册名称应与银行开户名称一致)。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持银行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到合川交易中心财务室(501室)进行核验。法定代表人办理审验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委托他人办理审验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企业帐户信息,无需重新注册。如账户信息发生变化,应修改相应信息,并按上述程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账户变化资料原件到财务室进行注册变更和核验)。
3、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要求注册核验的,应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带至开标现场审验。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完成后,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第二名和第三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示无质疑后,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4、流标项目的保证金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5、因故未到交易中心办理银行基本账户注册而耽误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23)********
六、投标有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合同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合同包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4、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一律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hcjy.com/)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
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合川区中心血站
联系人:何正军
电 话:(023)********
(二)采购机构: 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亚明
邮 编:401520
电 话:157*****800
传 真:(023)********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文化艺术中心五楼)
标签: 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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