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岭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招标公告

杏花岭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招标公告

杏花岭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杏花岭区财政局委托,对杏花岭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杏花岭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项目

2、招标内容:

完成杏花岭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等服务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说明”

3、招标编号:杏政采-G-2016-12

4、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采购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

(3)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4)具有国家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中需包含地理信息工程和工程测量范围

(5)具有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中规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号)中规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信息安全认证证书。

5、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6月24日—2016年6月30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9:00-12:00,15:00-18:00,公休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国家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信息安全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上述2、3项

7、投标时间:2016年7月19日 上午8:20

8、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16年7月19日 上午8:30

9、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财政局6层开标室(大北门解放路232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联系单位: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胜利街98号中能招待所333室(杏花岭区政府大楼对面)

邮编:030009

招标程序咨询人: 余涛、张锐

联系电话:****-******* (为提高工作效率,请投标人报名时提前电话咨询报名相关事项)

凡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中发现刁难、劝退等阻碍情形的,请拨打监督电话:****-*******


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6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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