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物流城市集配中心项目一期4#、5#冷库制冷等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冷链物流城市集配中心项目一期4#、5#冷库制冷等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冷链物流城市集配中心项目一期 4#、5#冷库制冷等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冷链物流城市集配中心项目一期 4#、5#冷库制冷等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制冷等相关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石家庄高新区南三环以南、太行南大街以西、昆仑大街以东、规划路以北。 冷链物流城市集配中心项目一期 4#、5#冷库总用地面积 28.35 亩,建筑面积约为 *****.45 平方米。其中 4#冷库为多层冷库,共两层,月台,低温穿堂处设置夹层,建筑高度 25.2 米,地上建筑面积为 *****.65 平方米,用于存储各种冷冻食品。5#冷库为多层冷库,共四层,建筑高度 25.2 米,地上建筑面积为 *****.80 平方米,用于存储各种冷冻食品。 2.1.2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3交货期:2024年7月底前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4 09:00至2024-05-28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13 09:30:00,地点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十二楼会议室(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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