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公务用车评估单位招标公告
机关公务用车评估单位招标公告
射阳县政府采购管理服务中心受射阳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拟对射阳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取消车辆评估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机动车辆评估资质的单位参加。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SYCG201650
二、项目名称、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射阳县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评估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公车改革后158辆封存车辆的评估工作,停放地点:县三维交通集团、县公安局。
评估时间要求:2016年7月4日前完成。
最高限价:500元/辆(按实际数量评估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必须具有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或《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的经济实体。
四、报名资料文件组成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评估机构相关资格证书、保证金进账单;
2、提供本单位资产鉴定评估师资质证书至少两名,须提供社保证明;
3、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4、近三年正常开展业务(投标时须提供在2013年、2014年、2015年各一项评估报告原件)。
开标截止时,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送公证员签收,逾时不予接收,由评标委员会审定;如未完整提供或有虚假材料,则不予推荐中标。提供虚假材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和不良记录处罚。
五、报名时间:2016年6月24日-2016年6月29日(工作时间,不含节假日)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射阳县政务信息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报名地点:射阳县政府采购管理服务中心(射阳县财政局一楼)
六、开标时间:2016年6月30日下午3:30时整。
七、开标地点: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
八、招标人情况
招标人名称:射阳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射阳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射阳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射阳县幸福大道1号)
联系人:沈晋宇 联系电话:****-********
射阳县政府采购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唐修伟 唐珊
联系电话:****-******** ****-********
地 址:射阳县沿河路89号(射阳县财政局一楼)
九、投标保证金
1.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仟元人民币。
2.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交5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采取转账交进帐单方式、电汇(外地);不收现金及现金支票;须从投标人单位账户转进,否则无效(报名时须携带缴纳保证金的汇款或转账底单);退还的保证金仍进报名时账户。
3.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射阳县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射阳县城中支行
十、投标文件组成(一式三份,注明正、副本)
1、投标单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类似业绩、财务状况等证明材料);
2、项目组成员资料(包括证书、工作经验、本项目中具体分工等);
3、具体服务方案;
4、报价单(格式见附件。按每辆报价,含全部税费)。
十一、服务要求
车辆鉴定评估及相关程序必须符合《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国家规定。评估信息要准确,因评估信息不准确出现的拍卖纠纷由评估公司承当责任。
十二、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评标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注:投标报价分为二轮,首轮报价为投标文件(一次报价单)中的报价,该报价须低于最高限价;第二轮报价为现场报价(该轮报价须低于第一轮的最低报价,否则视同放弃投标资格),该报价作为最终报价。第二轮报价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最低价,则在现场由所有相同报价的投标人重新报价,直至产生唯一最低价。
十三、特别说明:
对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等的质疑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质疑函和答复须同时报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管理。
射阳县政府采购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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