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浑南区水质水体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4年浑南区水质水体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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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2024年浑南区水质水体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5-24 至 2024-05-31
撰写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孙艺菲
(2024年浑南区水质水体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浑南区水质水体检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2024年浑南区水质水体检测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13,452.00
最高限价(元):4,813,452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提高污水厂生化氧浓度,及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提升我区水环境质量,按照浑南区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浑水防办【2023】第14号《浑南区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10月2日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沈阳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提升工作方案(2024-2025年)》、沈阳市水务局发布的《市水务局排水管网重点点位水质检测技术导则》、《沈阳市2024年水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沈环委办发【2024】1号)以及《区环保局水体水质检测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拟定了《2024-2025年浑南区水体、水质检测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 水体、水质检测范围

1、 按照排水许可证审批要求,对驻区单位接入市政排水管网水质进行检测;

2、 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检测;

3、 对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检测;

4、 对河流断面水体检测;

5、 对雨污混接点位进行水质、流量检测;

6、 对污水支线点位进行水质检测;

7、 对污水处理厂沿线重要点位进行水质检测;

8、 对出现不达标点位,临时增加水质抽检及复检工作。

此外,不计入投标报价范围的工作,一是雨后根据泵站水量变化,排查片区外水接入、污水混入等病错问题;二是日常泵站水量突增,排查片区外水接入、污水混入等病错问题;三是配合运维单位排查工业园区、施工现场、水源热泵排水等问题;四是出现河道水质不达标等突发状况时,沿河巡视排查超标原因;五是根据水质检测结果分析原因,提出问题整改方案;六是临时交办任务。

二、水体、水质检测频率

按照检测范围,结合近年运行情况,完成此项工作全年约需进行*****次水质检测工作,200次流量检测工作。

1、 预计2024年约50家驻区单位接入市政排水管网,接入管网正式排水后进行一次检测,排水后半年内进行一次复测,全年计划检测驻区单位接入市政排水管网100次;

2、 依据《浑南区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区环保局水体水质检测计划,我区污水处理厂4座,按照一个月检测一次,全年累计需检测48次;

3、 依据《浑南区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区环保局水体水质检测计划,我区现运行的污水处理站共31座,按照一个季度检测一次计算,全年累计需检测124次;

4、 依据《浑南区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区环保局水体水质检测计划,及《沈阳市2024年水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沈环委办发【2024】1号)总体目标,河流断面水质检测按照一个月一次,我区国省考断面4处,市考断面4处;全年累计检测96次/年。

5、 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全区重点区域内共有雨水接入点位约1300处,其中疑是雨污混接点位约200余处,计划对以上点位进行水质、流量排检,水质检测200次/年,流量检测200次/年。

6、 全区重点区域内共有污水支线点位约900处,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对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事项进行审查的要求,计划非定期按照10%比例进行抽检,约90次/年;

7、依据《沈阳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提升工作方案(2024-2025年)》总体目标,及沈阳市水务局排水管网重点点位水质检测技术导则要求,污水处理厂沿线点位每天3次按流量丰、平、谷时段进行检测,每月连续10天,我区4座污水处理厂,每座污水处理厂9处重要点位,全年累计检测*****次/年。

8、对临时发现的不达标点位增加检测,预计400次/年。

三、水体、水质检测标准

1、 驻区单位排水接入点水质检测标准

执行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辽宁省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的DB21/1627-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 污水厂、站排放水体标准

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下发的GB*****-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3、 河流断面水体标准

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下发的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四、污水厂、站明细

全区污水处理厂包括:1、桃仙污水处理厂;2、白塔污水处理厂;3、上夹河污水处理厂;4、棋盘山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满堂) 全区污水处理站包括:1、小河南污水处理厂;2、李相新村污水处理站;3、李相镇污水处理站;4、尚盈丽都(一期)污水处理站;5、尚盈丽都(二期)污水处理站;6、尚盈丽都(四期)污水处理站;7、六院移动式应急污水处理站;8、丽水新城污水处理站;9、纪委万实大厦污水处理站;10、宁路社区污水处理站;11、富力塞戈维拉污水处理站;12、凤凰花园污水处理站;13、世博之春污水处理站;14、望滨污水处理站;15、王滨污水处理站;16、前李污水处理站;17、祝家1号污水处理站;18、公家村污水处理站;19、满堂村1号污水处理站20、满堂村2号污水处理站21、仁境村1号污水处理站;22、英达1号污水处理站;23、英达2号污水处理站;24、英达3号污水处理站;25、伯官桥北生活污水处理站;26、旧站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27、祝家2号污水处理站;28、高八寨污水处理站;29、常王寨污水处理站;30、闫家污水处理站;31、世博园污水处理站等。

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5时40分至2024年05月3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浑南政务服务中心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 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xmz024@qq.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传琪、赵锦飞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体检测 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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