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空调机组设备采购及其相关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师范大学空调机组设备采购及其相关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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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空调机组设备采购及其相关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D2024-S016SF)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师范大学空调机组设备采购及其相关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7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师范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天津师范大学空调机组设备采购及其相关服务项目,招标范围:随着气候
的变化和学校建筑的不断更新,为了提高教学和办公环境的舒适度,天津师范大学校史馆拟
采购一批空调机组设备,为我校师生创造更好的教育和学习环境。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
碰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师范大学空调机组设备采胸及其相关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师范大学空调机组设备采购及其相关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提
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供应商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
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2024年1月至今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
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的情形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投标
人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30日17时0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整(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
用概不退还)。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采用现场获取方式,
请携带下列资料:(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加盖投标人公章
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
号海景广场210室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10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10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师范大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师范大学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联系人:艾老师
电话:022-237665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诺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10室
联系人:李亚慧
电话:022-23159988
电子邮件:nuodes9988@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然询
(盖章)
提单
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调机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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