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中心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参照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中心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参照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中国地质调查局长沙自然资源调查中心(以下简称“长沙中心”)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
2.采购单位:长沙中心
3.预算金额:******元
4.项目编号:CSZX-*******
5.采购方式:参照竞争性磋商
6.采购内容:
(1)120万保额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分为按年买和按月买两种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2)交通意外伤害保险,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7.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8.付款方式:按核保结论确定的人数缴纳保险费,供应商在收取保险费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签发团体保险单并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条件部分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磋商申请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同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书;
5.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原件;
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8.磋商申请人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
(二)商务技术部分
1.报名供应商如为湖南省内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如报名供应商非湖南省内供应商,须在湖南省内设有分公司或承诺能及时响应采购人的需求,两个小时内能到达采购人单位内(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城郊街道学府路258号),报名时须一并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或自拟承诺函;
2.供应商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意外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依据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总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3.供应商在县一级行政区域有服务网点,对湖南省内服务网点提供相应监管机构登记证明;
4.承担政府、企事业单位商业保险服务合作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磋商活动失败
1.若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磋商活动失败。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领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请有意向单位将报名确认函(详见附件)盖章后,于2024年5月25日8:00至2024年5月29日17:00,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qq. 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2.文件获取:收到报名确认函后提供。
六、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
1.申请参选单位应于2024年6月3日18:00前,将封装好的磋商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密封完好,上贴单位名称标识并加盖公章,邮寄(日期以邮戳为准)或送至: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城郊街道学府路258号长沙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电话0731-********,邮编******,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报名确认函并按照时间要求发送至邮箱*********@qq. com(邮件名必须正确备注好项目名称)。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2.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3.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解先生
联系电话:153*****872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城郊街道学府路258号
监督部门:纪检审计室
监督电话:0731-********
标签: 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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