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航路至胡杨林景区公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酒航路至胡杨林景区公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 合同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金塔县酒航路至胡杨林景区公路改建工程施工 | JHJG-SG | 完成主线K0+000-K2+986.126、K7+965.44-K13+323段和支线K0+000-K3+677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及施工过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内容的施工 |
金塔县酒航路至胡杨林景区公路改建工程监理一标段 | JHJG-JL1 | 完成主线K0+000-K2+986.126段工程范围内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
金塔县酒航路至胡杨林景区公路改建工程监理二标段 | JHJG-JL2 | 完成主线K7+965.44-K13+323段和支线K0+000-K3+677段工程范围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含缺陷责任期) |
2、计划工期:计划2016年7月25日开工,2016年9月20日交工,计划工期58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合同段: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近三年内成功完成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二个及以上合同段(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且每个合同段完成的建设里程不少于10Km。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良好的施工经验、业绩和信誉,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 监理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它监理人员(监理团队)应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并完全符合本项目的需要,且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和良好社会信誉的独立法人单位。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标书和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 监理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得1个标段。
6、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资格预审和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可以到企业所在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市、州或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四、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6月25日9时00分—2016年6月29日17时00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14.215.188.207/)获取招标文件。
2、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规定的期限内下载标书,并在网上报名后各投标单位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在招标代理机构处递交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及获取图纸(不递交报名备案表的企业视为不响应公告要求,报名不合格),递交报名备案表及获取图纸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日(早上9:00-下午17:00),过期不侯。
五、投标人信息注册、报名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投标前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获取拟参与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或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六、投标保证金递交信息
JHJG-SG合同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JHJG-JL1合同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JHJG-JL2合同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保证金帐户如下: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帐 号:1018 12000 448 585
地 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7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交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 投标人于2016年7月3日前自行安排踏勘现场,并将踏勘现场后的有关问题以书面形式传真至代理机构统一答复。
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委托代理人不能到开标现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塔县县乡道路管理所
地 址:金塔县解放路280号
联 系 人:亢建华
电 话:133*****272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酒泉市世纪大道58号创业大厦3楼
联 系 人:于忠文
电 话:152*****431
邮 箱:********5@qq.com
监 督 单 位: 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监 督 电 话: ****-*******
2016年6月24日
标签: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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