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镇宁自治县新时代社会拥军名录遴选工作的公告

镇宁自治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镇宁自治县新时代社会拥军名录遴选工作的公告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新时代社会拥军名录遴选工作的通知》(黔拥办〔2024〕4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社会拥军工作,不断发展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关系,现就我县新时代社会拥军名录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自愿为军人军属、优待证持证人提供优待优惠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各界。服务范围涵盖就业创业、旅游景点、医疗健康、文化演出、学习教育、法律援助、交通出行、生活服务等各类行业和领域。

二、遴选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守法诚信、信诺履约,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二)合法注册、证件齐全、经营规范、社会信誉好,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能长期参与拥军优属工作。

(三)具有一定规模、一定影响力,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经济效益良好。

(四)社会组织需是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

三、遴选方法

(一)审核材料。符合标准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向镇宁自治县双拥办(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申请材料,确定参与社会化拥军活动的项目内容,提供具体优待优惠项目清单和优惠幅度,填报《XX拥军企业(门店)/社会组织审核登记表》,签订拥军服务承诺书。

(二)建立拥军名录。对企业资质、经营内容、优待措施等,甄别把关,依据审核情况予以审批,分级分类建立社会拥军名录,悬挂“拥军企业”、“拥军社会组织”、“拥军门店”标识,实行目录式、动态化、规范化管理。

(三)发布宣传。各级双拥办将通过官微官网和主流媒体等宣传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扬心系国防、拥军优属、爱国奉献、尊崇关爱军人军属的典型事迹,树立形象、打造品牌。

报名截至时间:2024年6月6日

报名、咨询电话:0851-********

报名、咨询地址:白马湖街道犀牛路8号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办公室

镇宁自治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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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时代 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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