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A1-2445001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房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74341.42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设计处理总规模为 750 吨/天,其中,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 200 吨/天,厨
余垃圾处理规模 300 吨/天,粪便处理规模为 200 吨/天,废弃油脂处理规模 50 吨/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特许经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特许经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照。
(2)根据《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
号)的要求,投标人须为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提供投标人为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承诺函。
(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独立或合并财务报告。
(4)投标人在国内至少具有一个生物质处理类(生物质包括餐厨垃圾或厨余垃圾或粪便或
废弃食用油脂)特许经营(包括 BOT、BOO、BOOT 或 PPP)或委托运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
书、合同关键页(项目名称、处理对象、处理规模、项目模式、合同签订双方及时间)(业
绩须为投标人独立中标或以联合体牵头方中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人为非联合体声明。
对以上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2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2024 年 5 月 24 日至 5 月 31 日,每天 8:30-11:00;13:00-17:00(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注: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费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进行支付,报
名时请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单
位公章)。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3110730022208816807(此账号仅在
本项目中适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层第二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
路 22 号国兴大厦 9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已取得北京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的批准并经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本项目进行特许经营招标,已具备
招标条件。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对房山区生
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特许经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东南召填埋场东侧,建设用地面积为
59979.58 平方米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处理总规模为 750 吨/天,其中,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 200 吨/天,
厨余垃圾处理规模 300 吨/天,粪便处理规模为 200 吨/天,废弃油脂处理规模 50 吨/天。
2.4 工艺路线:本项目采用“有机垃圾预处理+多物料联合厌氧+沼气利用+废弃油脂提纯”
的总工艺路线。
2.5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厂区及相关附属设备设施,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项目红线内的全部工程,主要包括设施废弃油脂收运系统、称重计量系统、餐厨垃圾
预处理系统、厨余垃圾预处理系统、废弃油脂预处理系统、粪便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系统、
沼气综合利用系统、沼渣脱水系统、臭气处理系统、高浓度污水处理系统、低浓度污水处理
系统等;厂区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变配电及自控工程、厂区管网
工程、道路工程、厂区绿化工程、厂区土石方工程等;
(2)项目红线外的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外部道路、供水管道、雨水明渠、污水管道、再生
水管道和电力管道。
备注:燃气、电气、有线电视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2.6 特许经营期: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 4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38 年。
2.7 项目投资规模:
工程总投资估算为 74341.42 万元(含红线外配套及土地相关费用 10621 万)。
3、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用“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模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社会资本方。区
城管委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署《特许经营初步协议》,约定其在规定期限内在房山区独资成
立项目公司,并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
特许经营期内的运营维护。
项目公司负责特许经营期内全部设施的运营维护,并提供有机垃圾处理服务。在特许经营期
内通过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收入及垃圾处理费收入等实现合理回报。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
公司将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4、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形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北大街 11 号
联 系 人:郑主任
电 话:159015058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
联 系 人: 刘女士、顾女士
电 话: 13810422587
电子邮件: 92075619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