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平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宿城区陈集镇政府平房改造项目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城区陈集镇政府平房改造项目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工程名称:宿城区陈集镇政府平房改造项目工程
二、工程概况:
(1) 资金来源:镇政府自筹
(2) 工程地点:宿城区陈集镇政府院内
(3) 工程规模:加一层长23.4米,宽9米,一层规模面积约为224平方米(详情见图纸)
(4) 计划开、竣工时间:待定
(5) 工期要求:30 日历天
(6) 质量要求:合格
(7) 工程总投资:约14万元
三、招标范围:建筑工程施工。
四、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3、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投标法定代表人与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选派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三险”认定时间为201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三险”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5、其他条件:
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4投标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验收阶段,并已向原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5.5招标人有权拒绝在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或有不当行为的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参与该工程的报名投标。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参加报名的单位和个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时,应以银行汇票或现金方式交纳人民币2万元的参选活动押金(收款单位户名:宿迁市宿城区陈集镇人民政府,账号:****************000156,开户行:江苏宿迁民丰农村商业银行陈集镇支行)。
未选中的参选单位的押金在业主单位将于选定本工程施工单位后予以退还(无息);被选中单位的押金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无息退还。参加报名的单位和个人应于2016年6月24日至6月28日持投标资格要求相关材料至陈集镇城建办公室报名(节假日不休),招标资料费500元(资料费不退)。
八、付款方式:
参加竞拍者中标后,完成改造工程屋面浇筑先付中标价50%,待平房完成瓦屋面后付90%,余款一年后付清。
招标人:宿城区陈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宿城区陈集镇镇政府院内城建办办公室
联系人:陈业宏 联系电话:138*****678
宿城区陈集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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