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调度楼工程招标公告
生产调度楼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华广泉[2016]招第003号
开标时间:2016-07-2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移动公司生产调度楼工程 已由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15]C1000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永春县桃城镇榜头社区(移动公司北侧) ;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232.8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419.8m2,地上面积5813m2),地上8层,地下1层;工程造价1540.552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括桩基、土石方、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干挂石材幕墙、室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40.5528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85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 合格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注: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未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1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2 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有经福建省住建厅备案的专业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同时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方可参与相应专业的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资保证金制度按(泉建筑(2015)51号)、永建[2016]7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泉建交易[2009]7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7日8时00分至2016年7月1日18时00分通过 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qzzb.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投标人支付50元人民币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具体细则按照泉建筑〔2015〕73号文件执行。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7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汇入,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闽华广泉[2016]招第003号)并要求提交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7. 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7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贴上招标代理提供的专用标签(注明交标序号
和招标编号)并排放在收标室相应序号的柜子里,方便评标时查找。同时,将收件回执交投标人,届时由投标人凭此回执退还原件。
8. 发布公告的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榜头社区,邮编:
电子邮件:
电话: 137*****778 传真: ;
联系人: 陈金泉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长兴路617号报业小区1幢(汇智商务中心)406单元,邮编: 362200
电子邮件: fjhgqz@vip.163.com
电话:****-********或137*****720 传真: ****-********
联系人: 小杨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永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开 户 行: 永春建设银行 ;
帐 号: ****************0533。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春县展览城二楼)
联系电话:****-********。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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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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