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公开遴选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机构的公告
壶关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公开遴选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机构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县县全覆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口组办发(2023)1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壶关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机构委托运营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长治市壶关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址位于壶关县博康康养中心旁边,占地面积1140.39㎡,总建筑面积6618.6㎡,建设项目包含托育服务用房、消防水泵房培训中心、地下车库等建筑及用地范围内室外场地硬化、绿化、围墙、大门、消防水池、地下管网等配套设施。拟开设乳儿班、托小班、托大班三个班型。设有班级活动单元、综合活动室、托育接待厅、隔离晨检室、餐食准备区、培训室、幼儿情景体验区等多功能用房。该中心投入运营后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入户托育、入户指导等多样化的托育服务,为0-3岁宝宝打造一个安全、舒适、完善、启动发育的托育环境。
二、遴选条件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长治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须为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在近5年内未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个人原因而导致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的状态;未被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组织处罚的行为。
2.特定资质要求:
执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托育机构备案书且备案及经营3年以上。
3.其他要求:
(1)具有较成熟的运营模式,有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队伍,且投入的人员保障力量、配置的设施设备与服务内容、服务对象的数量人次相匹配。
(2)遴选成功后,成交方需要缴纳运营保证金2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运营年限3年。
(4)在自主运营的同时,要保证托育服务机构的公益性、普惠性和示范性,并享受国家对托育机构的优惠奖励政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近5年内曾出现合同违约或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或破产状态;有曾被政府相关部门或行业组织处罚的行为。
(2)提供虚假文书材料报名参加遴选的。
三、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30日。
2.资料提交:具备并遵守以上条款且有意参加本次报名遴选的托育机构,按照附件1和附件2要求,于2024年5月30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到壶关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逾期不接受补报。
3.资料审核:评审小组将对参加遴选报名的托育机构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结果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
4.组织评审: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办法对参加遴选的托育机构基础材料、运营理念等进行综合考察评审。(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签约合作:综合评分最高的托育机构将成为壶关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方,与壶关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签订《壶关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运营协议》。
6.联系人: 毕江丽0355-*******
标签: 运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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