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2016年度广告代理项目_比选公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2016年度广告代理项目_比选公告



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一、采购物

本次采购需求物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移动营业厅、社会渠道、终端零售门店等场所和企业内部使用的广告设计、活动策划、项目统筹服务。拟引入一家广告代理公司为我公司提供服务。

二、采购要求

1、采购有效期:代理招标有效期为1年,从2016年7月16日至2017年7月15日止。合同起始的前3个月为试用期,在此期间,如出现合同违约、服务质量不合格等情况,我公司保留随时中断2016年度广告代理招标项目合作的权利。

2、采购金额:广告公司代理服务费按固定月费方式支付(含税金),建议月费上限10.5万元/月(包含),全年费用上限126万元。

三、供应商要求

1、中标公司的服务团队必须与提案团队一致。中标公司应组成服务团队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

2、中标的代理公司应在我公司设立落地服务团队,4-5天*8小时常驻我司办公场地,提供即时响应服务,该落地团队人员数量不得少于3人(其中2人负责客户及协调服务,1人负责稿件应急修改和设计任务);

3、代理公司驻地服务的人员中必须配备一名客户总监级服务人员,合理调配各项服务资源和人员;

4、代理公司应建立相应的例会和周报制度,定期与我公司就相关宣传事宜进行沟通和磋商;最少每月一次例会,1周1次工作简报;

5、代理公司定期对我公司各级宣传人员和相关管理员进行宣传策划相关培训;

6、代理公司应按月完成所作作品的汇编,并制作电子总结报告,于每个月度结束后的8个工作日内提交;

7、广告代理公司每月需提交代理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表,于当月结束后的8个工作日内提交;

8、广告代理公司应定期完成所作作品的季度汇编工作,并制作电子成品2份,于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交;广告代理公司应定期汇总所负责项目对应的集团公司下发的宣传物料和资料,并按季度汇编,于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交;

9、代理公司对于具体创意、设计和制作,应根据不同需求情况,在标准时限或应急时限内完成相应操作(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四、服务范围

代理服务期间,广告代理公司负责完成中国移动终端公司浙江分公司在公司形象宣传、企业文化宣传及各类对内宣传;市场业务推广宣传、广告设计、活动宣传;各类广告媒介计划整合服务(覆盖全省)等,包括以下内容:

1、宣传传播策略制定: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协助制定全年及阶段性宣传传播策略;

2、宣传传播活动策划:根据年度及阶段性宣传传播策略,协助策划各类宣传传播活动;

2.1大型节点促销活动方案策划(春季营销、五一、校园、十一、双旦);

2.2小型节点促销活动方案策划(端午节、中秋节、情人节、清明节、重阳节等);

2.3重点新品上市推广方案制定(平均每月1款重点产品,1款普通产品);

2.4微信宣传活动内容策划及效果评估(每周一期);

2.5终端产品展示方案制定、销售区陈列规范、专区专柜展示方案;

3、创意设计:提交各类媒体、平面、3D创意、设计和制作方案及其他指定的设计和制作方案;

3.1市场活动主题画面设计及延展物料设计(包含主视觉、海报、单页、展架、效果图、台卡等相关延展)全年约有5大节点活动。

3.2常规主题活动画面设计及延展物料设计(端午节、中秋节、情人节、清明节、重阳节等零售门店需求)

3.3企业文化综合类需求设计(包含文化上墙画面设计、纸制文化用品设计、公司各类内部会议);

3.4公司各项大小型会议主题画面设计及延展物料设计(全年预计4场)

3.5 终端门店促销形象展区陈列效果设计,相关配套物料设计

3.6微信、微商城运营相关画面设计(banner和产品修图,每周一次)

3.7门户网站、B2B网站画面设计(每周一次)

3.8地市个性化活动物料设计

3.9市场宣传手册设计(A4大小纸质手册设计,平均30P/本,全年6-8册)

3.10市场宣传电子手册设计(平均50p/册,全年6-8册)

3.11其他临时增加的设计需求

4、媒体组合及网络媒体、新媒体建议:提交各类宣传传播活动媒体组合建议及网络媒体、新媒体开发和应用建议,并单独提供网络媒体策划方案;

5、延展物料设计和零星物料制作:项目内对应的服务内容各类延展宣传资料和宣传品设计及物料制作;

6、其他传播活动配合:配合实施广告调研活动、宣传传播培训、媒体广告效果评估等各类事项及指定的其他传播活动。

7、每两月进行不少于一次书面形式的创新提案,每年不少于八次。

8、双方在合作期间涉及到需第三方介入的事项,代理公司为我公司实施代理与监控工作。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经营广告设计、活动策划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否则应答无效;

2、广告代理从业经验5年(含)以上,否则应答无效;

3、公司员工规模10人(含)以上,否则应答无效; (社保缴纳为准)

4、不得以任何挂靠单位形式参与本项目。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关授权证明签章原件;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6年06月25日16时00分至2016年06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
3.2 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零元(¥0 元)整。
注意: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7月07日14时00分;地点:杭州江干区剧院路358号宏程国际大厦22楼;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2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应答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应答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http://)、“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10086.cn)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比选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剧院路358号宏程国际大厦22楼

联系人:来君 联系电话:138*****169

邮 编:310020 传 真:****-********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201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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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通信 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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