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出头岭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项目/HT-2024-01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蓟州区出头岭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JZCTLZNCSHWSZLJSSH/HT-2024-01)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ZCTLZNCSHWSZLJSSH/HT-2024-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蓟州区出头岭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蓟州区政府自筹,并争取市级及上级资金支持,招标人为天津市蓟州区水务
管理服务中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蓟州区出头岭镇,对出头岭镇35个村污水集中收集。具体范围为:
出头岭、西代甲庄、东店子、东小李子、孟各庄村、朱官屯、东陈各庄、五清庄、中峪、东
宫屯、小安平、大安平、三电、宫场、小汪庄、东李各庄、大汪庄、西梁各庄村、大稻地、
李家仓、东刘庄、擂鼓台、小稻地、夏立庄、何家堡、景各庄、小赵各庄、大赵各庄、裴各
庄、王新房、田新庄、闻马庄、南河、孟官屯、北汪家庄等5个村庄。通过每户新建或改
建三格化粪池,安排吸污车定期将化粪池池内污水拉运至附近的市政污水管网的方式对蓟州
区出头岭镇3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有不防渗化粪池
12210座新建有效容积2.0立方米的预制钢筋混凝士三格化粪池12210座购置有效容积50
立方米的吸污车61辆等。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2196.92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蓟州区出头岭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蓟州区出头岭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改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
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入、《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市发
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文件的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
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市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
报告复印件。B.2023年度或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
一项均可:
3)2023年度或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拟任项目负贵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注册证书。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http:/2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n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查询截止时点:2024年6月4日10点30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3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4年5月24日到2024年5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
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
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园小区)方式:(1)请将标书款用公司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
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蓟州区出头岭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施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天诫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富裕中心支行:银行账号:
122908750810602:(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信息供应商名称、开票信息、项目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tczxgse@126.com(邮件主题为:蓟州区出头岭
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购买采购文件信息),购买采购文件日期以
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售价:人民币4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园小区)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园小区)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TLZNCSHWSZLJSSH/1HT-2024-01
项目名称:蓟州区出头岭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以最终审定价为取费基数,参照《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
(津价房地〔2008)136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的施工结算审核费用的100%
最高限价:以最终审定价为取费基数,参照《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
(津价房地〔2008)136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的施工结算审核费用的90%
采购需求主要工作内容为对蓟州区出头岭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进行结算审核并出具相
应审核报告及其他相关咨询意见
合同履行期限:自收到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15日内提交审核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
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市发
通
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文件的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
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
报告复印件。B.2023年度或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
一项均可;
3)2023年度或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拟任项目负贵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注册证书。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以碳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中因执行信
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查询截止时点:2024年6月4日10点30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4日到2024年5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园小区)
方式:(1)请将标书煮用公司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
在汇款备注中标明:“蓟州区出头岭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标书
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富裕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22908750810602:(2)标书款汇款后,
请将如下信息供应商名称、开票信息、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以邮件形式发
送至tczxgs@(126.com(邮件主题为:蓟州区出头岭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结算审核
服务项目购买采购文件信息),购买采胸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人民币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园小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6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园小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文昌街30号
联系方式:022-29036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园小区
联系方式:182225297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欧阳
电话:18222529736
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4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文昌街30号
联系人:刘春鸥
电话:022-290360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园小区
联系人:焦欧阳
电话:18222529736
电子邮件:tczxgs8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
72B0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胶★
招凝务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