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公安局事业编警务人员和勤务辅助人员2024年度服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彭阳县公安局事业编警务人员和勤务辅助人员2024年度服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彭阳县公安局事业编警务人员和勤务辅助人员2024年度服装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纺织、服装和日用品批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彭阳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彭阳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4日 17:3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25日至2024年05月3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金城*阳光佳苑西门357号营业房)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6月05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金城*阳光佳苑西门357号营业房) | ||
预算金额 | ¥4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志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216 | ||
采购单位 | 彭阳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固原市彭阳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志远 095*****2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金城*阳光佳苑西门357号营业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昊 176*****444 |
项目概况
彭阳县公安局事业编警务人员和勤务辅助人员2024年度服装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SH-2024-(CG)011
项目名称:彭阳县公安局事业编警务人员和勤务辅助人员2024年度服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供应商主体类型做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1.7 中小企业投标人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8 投标供应商须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名单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5日 至 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邮箱获取(**********@qq.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金城*阳光佳苑西门357号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金城*阳光佳苑西门357号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须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并加盖公司鲜章)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qq.com),磋商文件报名成功后邮箱发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彭阳县公安局
地址:固原市彭阳县
联系方式:杨志远 095*****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金城*阳光佳苑西门357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张昊 176*****4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志远
电 话: 095*****216
标签: 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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